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珀爾曼(Jeffery H.Pearlman)於30日裁定,市長亞當斯阻撓市議會禁止紐約市監獄使用獨囚的法令,屬違法行為。
據《紐約郵報》報道,珀爾曼在裁決中寫道,「市長亞當斯的行為超出其緊急權力範圍,他不能因為不贊成法律的影響,就出手中止法律。」此裁決為市議會於2023年底通過的禁止獨囚法令生效鋪平道路。該法令原定生效前數天,亞當斯簽署緊急命令予以阻止。
市議會及公益維護官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於去年12月提告,指亞當斯的命令「武斷且反覆無常」。珀爾曼批評亞當斯濫用緊急權力,指出該權力僅限於緊急情況。他表示,在民主制度下,市長的否決權是阻止不贊成法律的「唯一工具」。但當法令以無法否決的大多數通過時,亞當斯無權阻止,「他通過宣布緊急狀態和發布緊急命令,違反了這一程序。」
《地方法令42號》禁止監獄實施超過4小時「緩解衝突」期的懲罰性隔離,包括在臭名昭著的雷克斯島監獄(Rikers Island)。該法令還改變囚犯運送方式,取消在巴士或其他車輛中使用手銬和腳鐐的做法。
珀爾曼承認亞當斯提出有關法令帶來的問題,但他指出,市長應向負責監察員的聯邦法官上訴,該法官「有權決定法令是否實際執行」,而不是濫用緊急權力。
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讚揚裁決,要求市長政府確保全市遵守法令,「市長必須像每個紐約人一樣遵守法律,不能濫用職權,單獨囚禁已被證明會造成身體、心理和情感傷害,使監獄和全市更不安全。」
市政府發言人加西亞(Liz Garcia)表示,該法令「創造了單獨囚禁的新定義」,將導致「監獄公共安全緊急情況」。她補充說,自2019年以來,市監獄未使用獨囚。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