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煙霧毀損理賠 「公平計劃」被判違法

圖為年初洛杉磯帕利塞茲山火摧毀大量民居。美聯社資料圖片

加州法官裁定,房屋投保最後手段加州「公平計劃」(Fair Plan)處理煙霧毀損理賠的做法違法。隨著保險公司處理山火災後理賠個案越來越多,這項裁決恐產生廣泛影響。

房屋保險廣泛涵蓋火災造成的損失,但火焰未燒毀財產時,哪些損失必須得到賠償就引起越來越多爭議。洛杉磯高院法官賴斯(Stuart M. Rice)上周做出的裁決,對於身處一座山火風險激增造成房屋保險短缺危機的州份裡的屋主來說是一場勝利。

裁決源於太浩湖一名屋主阿利夫(Jay Aliff)的房屋2020年11月「山景山火」(Mountain View Fire)中受損,但他不滿理賠金提訟,隔年提告挑戰「公平計劃」的決定。

其他城市山火報告顯示,建築材料、家電、汽車等物品在極端高溫下,鉛等重金屬和苯等多環芳香烴碳氫化合物(PAHs)的含量增加,對健康構成負面影響,但保險公司尚未為此制定測試標準。

「公平計劃」被指除非有永久性實際改變的證據,否則拒絕煙霧毀損理賠,但此舉令該計劃多年來被放大檢視,加州保險局也早就認定這種理賠門檻是違法。

阿利夫的訴訟指控,「公平計劃」當時理賠金額僅及他所預期的一小部份。訴訟引述對方發出的拒絕信,火災殘骸可被清理,所以不符合「直接造成房屋實際損失」的條件。

阿利夫代表律師謝佛(Dylan Schaffer)認為,在數千名經歷洛杉磯山火後仍與保險公司據理力爭的屋主來說,這是改變遊戲規則的裁決。

最新裁決指出,「公平計劃」將煙霧毀損保障僅限於其「直接實體損失」定義的做法是違反加州保險法規,並指「這種措辭以不明顯、不明確又不清晰的方式限制投保人合理預期的理賠範圍」。

法官又指,「公平計劃」要求煙霧毀損「肉眼可見」或「一般人用鼻子就能嗅出」,而非投保人的「主觀感覺」或「以實驗室測試出來」是違法。

「公平計劃」發言人回應指,他們正與州保險局合作更新其保險條款,且已消除所謂「視覺和嗅覺測試」,確保投保人得到公平保障。美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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