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過3次罪竟然搖身一變成了局長?一份關於山西省洪洞縣財政局原局長付雪海貪污受賄逾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刑事判決書,近日在內地社媒流傳。內容涉及其在擔任該縣多個部門公職前,曾因盜竊罪、流氓罪等3次獲刑,且有修改年齡、學歷造假之嫌,引發關注。當地紀委、司法等部門已介入調查。
這份落款為今年4月21日的《山西省安澤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付雪海曾任洪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財政局局長。在擔任公職前5年內,他曾有3次犯罪紀錄:1981年8月因盜竊罪被判囚1年半;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囚5年(後經再審免予刑事處罰);1986年8月因盜竊罪被北京市順義縣法院判囚4年。
判決書中,付雪海出生於1964年2月2日,而洪洞縣官網的其簡歷卻顯示出生日期為1972年1月。
當地紀委司法等部門調查
判決書還顯示,付雪海曾故意開槍傷人,造成受害者重傷2級,並在強拆時持鐵毆打阻攔者致其輕傷。判決書稱,付雪海犯受賄罪、貪污罪、故意傷害罪、串通投標罪,數罪並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罰金200萬元。
對此,洪洞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上周四回應稱:「知道這個事。目前,紀委、司法部門等已介入調查,縣里有統一考量。」《現代快報》評論指,付雪海事件要歸源於中國公職人員的履歷造假現象,「且不說調查結論如何,相關把關人員的渾渾噩噩、尸位素餐,已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