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歲程式編寫員3年間三度非禮時年8歲至11歲女童,曾吐舌索吻,吮啜乳頭,用勃起陽具隔衣摩擦臀部,伸手摸陰,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暫委法官韋漢熙今午於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嚴重違反信任,犯案手段變本加厲,判囚32個月。韋官指事主乃勇敢小女孩,感嘆如其得到恰當回應,或可及早正視被告歪行,希望被告面對並處理戀童癖。
被告有前科仍接二連三犯案
54歲程式編寫員C.C.H.承認於2020年至2023年期間,在某單位內三度猥褻侵犯女童X。事主女童X生於2012年,案發時年約8至11歲。本案匿名令禁止任何人披露2人關係及案發地點。
韋官判刑指被告有前科仍接二連三犯案,嚴重違反信任,事主無故遭受侵犯,其震驚徬徨可想而知,被告隔衣摩擦陽具,事主只得8歲無力自保,惟必然會感到事態非比尋常。韋官續指被告第二次犯案更膽大妄為,以下棋為要求吮啜乳頭,有利誘成份,最後一次犯案更變本加厲,伸手摸陰,情節最為嚴重。
報告指事主出現焦慮強逼症 被告則有戀童癖
韋官引述創傷報告指事主因本案衍生之問題感到內疚自責,自我批評揮之不去,內心持續掙扎,出現焦慮強逼症之症狀,需要心理干預。而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戀童癖,2003年犯下同類罪行時曾接受心理治療,避免接觸兒童,惟本案案發時被告低估自己異常性興趣,處身高危狀態,如今真誠後悔,有正面改變,重犯機會為中等偏低,要接受心理治療。考慮到以上種種,韋官以4年監禁為3罪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32個月。
韋官指出事主乃勇敢小女孩,第一次被侵犯後曾告知他人,惟事件未有因此絕跡,反而更變本加厲,感嘆事主如得到恰當回應,或可及早正視被告歪行。韋官希望被告好好履行承諾,其妻子要注意自己身心健康,並希望事主早日康復。
趁同睡或下棋獨處之便狎玩女童
案情指,2020年某日晚上2人同睡之時,被告從後抱住8歲事主,用勃起陽具隔著褲子摩擦事主臀部十數分鐘。2023年某日,11歲事主想再下一盤象棋,被告要求親吻事主,期間曾伸舌到事主口中不果,拉高事主上衣胸圍,吮啜乳頭數秒。同年10月再度同睡之時,被告整夜用勃起陽具隔著褲子摩擦事主臀部,更曾伸手入內褲摸陰5分鐘。事主後來向社工透露事件揭發本案。
韋官交代被告有5項案底,2003年任職補習老師時,曾侵犯5歲及7歲女童,干犯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爲罪,判監2年,被告於本案中獲妻子兒子撰寫求情信。
案件編號:DCCC576/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