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女老闆為代子還債 挪用客戶股票收益5800萬元 認7罪求情指獲事主撰文求情

小型證券交易公司香港宏僑89歲女老闆岑琪為代子償還高利貸,8年間盜用客戶大量股票收益,總市值約5800萬港元。岑琪今早於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辯方交代被告即將清還所有涉案款項,十多名事主幾乎悉數為被告撰文求情,其中3人更到庭支持。案件押後至下月3月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續准保釋。

證監會宏僑財政狀況有異調查揭發被告盜用客戶股票

案情指,香港宏僑投資有限公司為小型證券交易公司,原由女被告岑琪父親所有,被告2004年接手經營,79名客人大多為被告友人及老主顧。2018年3月證監會發現宏僑財政狀況異常,調查後懷疑被告擅自出售客戶股份,盜用股票收益。證監會持手令搜查宏僑辦公室,檢取大批文件並轉介警方。

調查結果發現被告於2011至2019年8年間,被告未經授權下,擅自出售16名客戶股份,簽發支票提取股票收益給予被告其他公司、兒子、兒子債主進壹信貸有限公司和天際(亞洲)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事主以掩飾事件,並偽造月結單給客户來隱瞞,從中得益約5800萬元。進壹信貸有限公司及天際(亞洲)有限公司確認被告兒子欠下共4筆債項,2018年10月至11月,宏僑先後簽發了6張支票,償還被告兒子近50萬元債務。被告2020年3月5日被捕,錄影會面中交代自己獨資經營宏僑,負責簽發支票,當時宏僑約有20名客戶,承認犯案,挪用了部份公款償還債項,並偽造文件掩飾。

求情指犯案為亡子還債 已花光積蓄清還涉款獲事主原諒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求情指本案實屬悲劇,被告夫病子亡,兒子生前借下高利貸,身故後債主轉向被告追討,由於高利貸公司帳目不清,債項滾存,因此不知道兒子生前實際欠債金額,然而被告犯案從中所得5800萬元,悉數用於代子還債,沒有個人得益。辯方交代被告傾家蕩產,花光畢生積蓄,即將清還所有涉案款項,十多名事主均已原諒被告,幾乎悉數為被告撰文求情,其中3人更到庭支持。

辯方再指被告任職股票經紀以來表現良好,案中誤入歧途今已盡力彌補,此前品格可謂完美無瑕,曾任職講師,更是一位極之出色的英文老師,現時已屆高齡,身體轉差近乎全聾,惟仍然為教會服務,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法官陳慶偉閱畢被告求情信後亦盛讚被告英語出色,甚至比自己為佳,終決定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量刑。

被告承認2011年起多次盜股票

89歲女被告岑琪報稱公司經理,由資深大律師梁定邦及大律師黃詩詠等義務代表,承認於2018年10月24日與2019年1月31日之間,在香港偷竊20,000股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股份、18,200股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股份、2,000股合和實業有限公司股份、300股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股份(原名為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6,000股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00股華潤置地有限公司股份及20,000股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而上述物品為蘇世雄的財產;

於2016年5月24日與2016年12月16日之間,在香港偷竊262,000股海港企業有限公司股份、60,000股利興發展有限公司股份、33,000股富豪酒店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18,920股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股份、40,000股廖創興企業有限公司股份、600,000股建業實業有限公司股份、50,000股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股份、4,000股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股份及28,000股盈富基金股份,而上述物品為張亦芷的財產;

於2018年7月5日與2018年7月13日之間,在香港偷竊6,000股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股份、4,000股電訊盈科有限公司股份、3股天譽置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5,000股恒隆地產有限公司股份、23,200股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股份、25,000股鋑聯控股有限公司(原名為美聯工商舖有限公司)股份、10,200股麗新發展有限公司股份、200,000股Joyce Boutique Holdings Limited股份、2,309股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股份、6,000股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50,000股美聯集團有限公司股份及174股香港電訊信託與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股份,而上述物品為莊逸聰的財產;

於2017年8月8日與2017年10月3日之間,在香港偷竊38,104股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20,000股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股份及55,000股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而上述物品為鄒振華的財產;於2015年4月1日與5月8日之間,在香港偷竊10,000股中電控股有限公司股份、23,517股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及10,000股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份,而上述物品為YONG Yoong Siew Susan的財產;

於2011年10月1日與2018年1月31日之間,在香港偷竊12,000股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20,000股電能實業有限公司股份、30,000股昆侖能源有限公司股份、30,000股瑞金礦業有限公司股份、100,000股延長石油國際有限公司股份 、20,000股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363股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份 、130,000股利豐有限公司股份、60,000股和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1,215,000股信利國際有限公司股份、1,000,000股上海証大房地產有限公司股份、18,000股閱文集團股份、10,000股中國移動有限公司股份、96,000股中國安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20,000股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0,000股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52,000股鳳凰衛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300,000股晶門半導體有限公司股份、13,500股渣打集團有限公司股份、100,000股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1,000股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650,000股中海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0,000股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90,000股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上述物品為黃錫堯的財產;

於2012年12月1日與2019年10月31日之間,在香港偷竊5,416股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股份、53,202股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26,485股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股份、91,000股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股份、2,000股太古股份有限公司‘A’股份、11,000股信和置業有限公司股份 、10,000股恒隆地產有限公司股份 、20,000股冠城鐘錶珠寶集團有限公司股份 、3,982股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份 、400股中國華仁醫療有限公司股份 、20,000段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8,000股領展房地庭投資信託基金股份 、25,310股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648股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 7,830股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584股新意網集團有限公司股份、13,071股太古地產有限公司股份、7,894股盈富基金股份及109股香港電訊信託與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股份 ,而上述物品為其他人的財產。
 

案件編號:HCCC344/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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