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個人債務詐騙逾89萬元貸款 時任懲教助理認9罪囚10個月

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藉隱瞞個人債務,3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貸款共逾89萬元。廉署調查起訴涉案懲教助理,他早前承認9項欺詐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監10個月。

49歲被告文偉傑,案發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早前承認9項欺詐罪;他另涉8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回。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發時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先後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

被告於2020年11月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9.4萬元,但隱瞞自己另有未清還的貸款,最終獲儲蓄互助社批出貸款。被告另以相同手法向3間財務機構申請8筆貸款,均在申請表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誘騙3間財務機構批出共80萬元貸款。

廉署調查揭發本案,發現如非被告申請9筆貸款時隱瞞自己其他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均不會批出貸款。

案件編號:ESCC 699/2025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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