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嶺南大學學生會骨幹成員涉嫌盜竊經費案內情曝光,消息稱,其中被捕二人賴卓賢及吳泰霖,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其中賴卓賢涉嫌用作旅遊、炒股及夜店消費。至於吳泰霖則有易服癖傾向,用公款購買性感服飾。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昨(4日)採取執法行動,以「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四名「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大學生會)」的骨幹成員,包括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被捕人士涉嫌挪用嶺大學生會資金,將公款用作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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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學生會作為合法註冊社團,其戶口支票必須由兩位幹事聯署方可生效,然而涉案達130萬港元的支票竟是由兩名前幹事簽發,明顯有人故意濫權、默許監守自盜,同時反映帳目混亂、資金流向極不透明。
有知情人士透露,賴卓賢及吳泰霖兩人將巨額學生會資金轉入個人戶口用作個人奢華消費,有消息指賴卓賢於日本旅行回港後即被警方拘捕,疑似挪用公款作旅遊,甚至將學生會資金用於炒買股票及到夜店消費。而吳泰霖則有易服癖,除利用公款償還個人債務,更利用虧空的公款於淘寶以數萬元大舉購買性感服裝及飾物,有傳他被捕時仍身穿以公款在淘寶購買的漢服。
此外,以賴卓賢為首的嶺大學生會散播反政府思想,例如於校內免費派發帶有煽動抗爭意識的T恤,以及在校內刊物刻意加入「民主牆」及「民主女神」圖像,宣揚抗爭信息。
翻查報道,賴卓賢今年3月曾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會選舉結果,指選舉主任用「以非官方途徑自我宣傳」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決定屬非法無理,要求法庭下令補選。
賴卓賢亦為學聯代表會主席,今年4月曾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將位於旺角金輪大廈及威特商業大廈的兩個會址,交吉並轉讓予軒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