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嶼山寶蓮禪寺去年8月發生虐畜案,六旬男廚師為免流浪狗便溺影響廚房衛生,先後用米袋套住2隻8歲唐狗「大妹」及「細妹」,再遺棄海邊。男廚師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情指被告警誡下稱「我唔想兩隻狗影響廚房,所以帶咗兩隻狗去䃟石灣停車場放生」,現已悔過。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以米袋套狗虐畜再遺棄海邊
案情指,寶蓮禪寺一直照顧附近流浪狗,2隻8歲雌性唐狗「大妹」及「細妹」生於寶蓮禪寺,為流浪狗後裔,一直由職員照料。2狗近1年來經常溜入飯堂廚房,便溺後影響衛生,惹來食客投訴。被告伍星耀去年8月13日決定帶走2狗除禍根,中午12時18分在寶蓮禪寺紅屋宿舍外用狗帶強行拖拉「大妹」,另一位同事將「細妹」交給被告,被告先後用米袋套住「大妹」頭部,再用米袋緊緊套住「細妹」,使其空間不足,缺乏新鮮空氣。被告將2狗放入車尾箱,從山上寶蓮寺載到海邊䃟石灣迴旋處停車場,遺棄2狗。
寶蓮寺收電郵投訴翻查閉路電視揭事件
寶蓮寺辦公室經理3日後接獲電郵投訴,翌日報警處理,經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身份。被告同日被捕,警誡下稱「我唔想兩隻狗影響廚房,所以帶咗兩隻狗去䃟石灣停車場放生」,現已悔過。2狗翌月中被尋獲,檢查後發現「大妹」身上多處有蜱蟲,淋巴結明顯輕微腫大;「細妹」則帶一般輕微疾病。
認3項虐畜罪
65歲廚師伍星耀承認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於2024年8月13日,在香港大嶼山寶蓮禪寺紅屋宿舍外,兩度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身為任何動物的擁有人而准許如此導致該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另於同日同地,輸送或運載上述控罪提及動物,所採用的方式或盛放動物的位置,令該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楚或痛苦。
案件編號:WKCC604/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