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電單車與電滑板車限速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昨(4日)宣布一系列新政策,以提升街道安全,包括對全市電動腳踏車(e-bike)與電動滑板車(e-scooter)設立15英里/小時的行駛速度上限。

亞當斯指出,單靠執法與安全措施難以全面保障市民安全,因此再度呼籲市議會審議他在2024年市情咨文中提出的立法提案,設立「永續外送部門」(Department of Sustainable Delivery)」,推動商業外送許可制度,以強化外送勞工、電池與交通的整體安全。

這項立法已在市議會停擺逾九個月,尚未被提出或召開任何公開聽證會。與此同時,市府已與應用程式公司、自行車業者、交通倡議團體、商業改進區(BID)、餐飲業領袖與外送員舉行多場圓桌會議,並邀請市議會人員參與。

亞當斯表示:「我一再聽到紐約市民反映,快速行駛的電動腳踏車與滑板車正威脅他們與孩子的安全,今天我們的市府要說:夠了!我們將實施新的15英里時速限制,讓街道變得更安全。我們引以為傲的是,五大行政區的自行車使用量持續提升,但我們也有責任確保每一個人的安全。我們再次呼籲市議會儘速通過這項外送員安全法案,是時候真正保障外送員與全體紐約人了。」

紐約市交通局長羅德里奎茲(Ydanis Rodriguez)補充:「自行車使用人數創新高,我們的保護性自行車道網絡也歷史性地擴張,這讓選擇騎行的紐約人更安全、更方便。我們持續投入基礎設施與教育資源。雖然絕大多數電動車使用者行車守規,我們仍運用所有安全工具並借鑑國際最佳實踐,確保所有市民的行車速度皆符合安全標準。」

這項新規定將禁止電動腳踏車、電動滑板車與踏板輔助商業腳踏車在市區道路上以超過每小時15英里的速度行駛,這與目前針對立式電動滑板車的限速相同。新規則也與歐盟等國際慣例一致,例如歐洲對電動腳踏車設有25公里/小時(約15英里/小時)的限速。

亞當斯市長也宣布,市府正評估在市內公園(如中央公園與展望公園)增設更多實體安全設施,以保護電動車騎士與鄰近行人。這次公告是亞當斯市長為全體紐約人提升公共安全所採取的最新措施之一。近三年來,亞當斯政府已建設87.5英里新的保護型自行車道,並改善另外20英里既有車道,以因應紐約市自行車基礎設施的空前需求。

華人地區領袖于金山對市長建議表示,學校附近駕車要小心,是公德心,可惜紐約駕車者都沒耐心。目前學校前均有電眼及路凸出以減速。為了避免學生傷亡,定時定日減速至20,應該可行。但在市區內限速20,也就是上下班時限速,會造成交通阻塞,空氣污染。亞洲地區學生上下學,都有學校師長及員工,手持安全旗竿維持學校附近交通秩序,效果頗佳,不能只靠單一路口交通員來指揮。全靠時速20來維持安全,不如減到時速10。本報記者周靜然紐約報道

市長宣布全市電動腳踏車與電動滑板車限速,並敦促市議會推動卡關立法以保護外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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