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港聞 55歲商人涉無故缺席競委會聆訊遭刑事起訴 獲准保釋7月8日再訊 2025-05-27 01:31:56 55歲男商人涉嫌無合理辯解而缺席競委會聆訊,被控一項沒有遵守規定罪,屬首宗未按要求出席聆訊的刑事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霍萬松,被控於2024年11月21日,在香港島黃竹坑黃竹坑道8號南島廣場19樓競爭事務委員會,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守香港法例第619章《競爭條例》第42條所施加的規定「可要求任何人出席競委會聆訊」。 案件編號:ESCC1373/2025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