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被母親兩任男友性侵 事主稱遭次被告扯低褲摸「私人部位」 上門留宿連續數晚犯案

8歲女童疑遭母親先後兩任男朋友性侵,前一任男友涉嫌在2017年非禮8次,後一任男友則涉嫌於2019年與其非法性交4次,事後母親涉嫌阻止補習老師等舉報事件,3男女否認與女童非法性交及妨礙司法公正等13罪受審。庭上今播放錄影會面,女事主2017年午睡時,母親前一任男友「扯低我條褲,摸我私人部位」,感覺「好驚」,自己「郁咗一郁」,對方便「好慌張咁扯返條褲上來」,其後上門留宿時更連續數晚重施故技。

現年53歲的後一任男朋友全志明否認4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其在2019年9月至12月內4度與13歲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現年71歲的前一任男朋友李錦輝否認8項非禮罪,指其在2017年8度非禮X。X的49歲母親N.D.否認1項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其於2023年4月1日要求蔡姓補習老師不要舉報全志明性虐待X、要求小女兒Y不要告知任何人全志明曾性虐待X及Y、要求Y接受警方詢問性虐待事件時指沒有事情發生、吩咐全志明告知警方沒有事情發生並刪除敏感訊息。

數度遭李錦輝摸「私人部位」非禮

現年16歲的女事主X出庭作供,庭上播放2年前的錄影會面,當中女事主交代當年就讀中二,父親89歲,母親40餘歲,有一位50歲同父異母的兄長,以及1名12歲妹妹,除兄長外一家人在大埔同住。女事主憶述2017年就讀小二時,夏天某日母親攜同自己兩姊妹,前往母親前一任男朋友李錦輝的粉嶺公屋單位,交由對方照顧。女事主描述李錦輝下午2時許帶2姊妹入房一同午睡,女事主居中,合眼未睡之際,感覺到李錦輝「扯低我條褲,摸我私人部位」,感覺「好奇怪、好驚,唔知佢喺度做緊啲咩」,自己「郁咗一郁」,李錦輝便「好慌張咁扯返條褲上來」。女事主繼續裝睡,瞥見李錦輝坐到書桌旁椅子上,4時許若無其事喚醒2人。

女事主續指李錦輝當時任職停車場保安,在女事主父親外遊時,李錦輝下班後會到大埔住所留宿,而當時自己獨佔一間房間。同年夏天7月底8月初,李錦輝連續4晚加上另1晚來到住所,洗澡後關掉全屋燈光,然後內進女事主房間,登上床從褲頭「一隻手插入我條褲入面摸我陰部」,為時不足2分鐘。被問到何不向母親傾訴求助時,女事主解釋「細個同阿媽關係已經唔好⋯⋯都唔知可以點做」。

案件編號:HCCC297/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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