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時任驗船主任稱不認識「船總長度一成」規則 2014年調查報告卻載其詳細解釋

120多名港燈員工及親友於2012年的國慶日晚上,登上「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煙花後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沉沒,在數分鐘内共39人葬身大海。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進入第15日,已退休高級驗船主任被問及「南丫四號」圖則標示是否不一致時,回應「唔係咁理想啦,可能會引致人誤會咗,或者忽略咗無對細節」。負責最後把關「南丫四號」穩定計算書準確的時任驗船主任稱,在1996年不認識「船總長度一成」的規則,惟他在2014年的調查委員會中曾詳細解釋過規則的定義。

退休高級驗船主任梁榮康指船級社檢驗後海事處仍會重新驗船

退休高級驗船主任梁榮康提及,在1989年加入海事處本地船舶安全組數個月後調職離開,在海難事故發生後,時隔14年返回本地船舶安全組研究相關文件。梁榮康直言即使船隻經中國船級社檢驗並獲發證書,船隻運到香港後,海事處「通常都係重新檢驗」,僅讓「最多同事檢驗時信心大啲」。死因研訊主任引述其他證人口供,指海事處職員認爲船級社發出驗船合格證書後,海事處不會重複檢查,梁榮康否認「唔正確」。

梁榮康續憶述,海事處職員一般在船隻内部檢驗時都不會帶備圖則,惟船廠會提供以讓職員檢查船隻結構是否與圖則一致。梁榮康稱若驗船時在兩艙之間發現有通道口,會「合理懷疑」是否需要安裝水密門。死因研訊主任引述「南丫四號」的分部及艙壁圖則,部分在兩艙之間顯示水密艙壁(WTBHD)(圖1),部分顯示開口 (Access Opening)(圖2),梁榮康回應「就咁睇呢兩個位,就寫得有啲唔清晰」,「唔係咁理想啦,可能會引致人誤會咗,或者忽略咗無對細節」。

圖1. 圖則兩艙中間顯示要裝水密門。圖片來源: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報告
圖1. 圖則兩艙中間顯示要裝水密門。圖片來源: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報告
圖2. 兩艙中間顯示為通道。圖片來源: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報告
圖2. 兩艙中間顯示為通道。圖片來源: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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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坐家屬列席聽審。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兒童,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島對海域被淹死。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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