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關破2,800萬港元走私案,海關區域巡邏船於本月9日在本港西南面水域進行反走私巡邏,在分流對開水面截停一艘正開往澳門的貨船,船上共9名船員,擺滿大量散裝貨物,關員要求船員出示載貨艙單時,船員只能夠提供一份簡陋粗疏的文件,引起關員懷疑,不排除有人在貨艙內混雜未列艙單的貨物,企圖借其他貨物掩人耳目,進行走私活動。

陳景峰及胡雪兒(右)。徐裕民攝

陳景峰及胡雪兒(右)。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海關展示證物。徐裕民攝
關員將貨船押送至屯門海關船隊基地作進一步檢查,經查驗後,海關在貨艙內發現大批未列艙單的貨物,包括懷疑受管制的魚翅、乾貨海味、美容針劑、電子零件、煙草及另類吸煙產品等,估計市值超過2,800萬港元。
涉案不法分子將另類吸煙產品及煙草,裝入印有日用品牌子的紙箱內,企圖將之偽裝成日用品出口;另外,相關未列艙單貨物亦被混雜在已申報貨物內,意圖魚目混珠。海關會繼續利用風險管理及情報分析,打擊不同類型的走私活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在未有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