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個人債務詐騙逾89萬元貸款 時任懲教助理認罪9罪還押候懲

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隱瞞個人債務,於3年內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三間財務機構批出9筆貸款共逾89萬元。涉案懲教助理早前被廉署起訴,今日(5月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9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文偉傑,49歲,懲教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承認9項欺詐罪名,另原被控的8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銷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發時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先後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

詐騙儲蓄互助社及財務機構共9筆貸款

被告於2020年11月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9.4萬元的貸款。被告在貸款申請表上隱瞞未清還的貸款,最終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該筆貸款。

被告又以相類欺詐手段,向3間財務機構申請另外8筆貸款,在貸款申請表上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詐騙該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8筆貸款共80萬元,每筆為數3萬元至逾14萬元。

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如被告在申請上述9筆貸款時披露所有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該3間財務機構便不會向他批出該等貸款。調查發現,被告至今仍未還清上述貸款,涉款最少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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