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三讀通過《公司條例》修訂,引入公司遷冊機制,下周五(23日)生效,同日開始接受申請,政府表示歡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
遷冊來港公司法人身分不變 提供單邊稅收抵免
政府指,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並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團體身分及確保業務持續性。過程中,公司財產、權利、義務、法律責任,以至相關合約和法律程序不受影響。
政府指出,若公司遷冊後就實際的同類利潤在港也被徵稅,政府會為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以消除雙重課稅。政府指,一般而言,遷冊公司會被視為等同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本地成立同類型公司的相同權利,同時須遵從《公司條例》規定。
許正宇指機制簡單便捷 增投資及工作機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修訂條例為公司遷冊設立簡單便捷的機制,既滿足在外地成立而主要業務在港的公司遷冊來港的需求,也有助香港招商引資,為本地不同專業服務帶來業務,增加投資和工作機會。
生效日接受申請
政府表示,公司註冊處將於修訂條例生效當日在其網站新設欄目,載列遷冊的申請詳情及參考資訊,並更新公司註冊處的綜合資訊系統以處理申請。
保監局:在外註冊保險公司期待修例
保監局歡迎條例通過,行政總監張雲正表示,本地具規模而在外地註冊的獲授權保險公司,熱切期待《草案》獲得通過,它們選擇香港作為據點反映出本地市場受大灣區城巿間互聯互通所推動的優勢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