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監守自盜逾1880萬元 女財務經理被控盜竊還押8月再訊

51歲女財務經理涉嫌由2018年起多次透過冒簽方式,以現金支票方式盜取公司逾1880萬元。涉案財務經理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涉案公司釐清實際損失。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8月7日再訊,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續須還押。

被告黃瑞娟,報稱任職財務經理。她被控於2018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0日,在香港偷竊據法權產,即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在一帳戶欠通城光學(香港)有限公司的合共港幣18,895,629.6元的債項,而該等據法權產為屬於通城光學的財產。

案件編號:ESCC128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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