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研訊 「海泰號」撞「南丫四號」後駛離現場 船長黎細明事後拒答問題

在2012年國慶日南丫島榕樹灣碼頭對開海面發生撞船事故,「南丫四號」上的39名港燈員工及親友數分鐘内葬身大海,死因研訊今日繼續。倖存者在證人供詞中憶述,登船之後無人講解逃生路線,亦無人提醒救生衣所放位置。「南丫四號」下沉期間,有乘客與家人意外中失散,一邊尋找家人一邊協助救援。庭上並揭,「海泰號」撞向「南丫四號」後駛離現場,船長黎細明後來被捕,錄取口供時,對見到「南丫四號」後有否減速或避免碰撞等問題,一律拒答。

倖存者稱上船後無人講解逃生路線等

倖存者盧麗顏在證人供詞憶述,事發當日與丈夫劉鑑波應友人邀請,參加港燈舉辦的「南丫四號」維多利亞港觀賞國慶煙花匯演。晚上8時許,盧、劉與朋友司徒佩華坐在上層甲板層船艙左舷,盧透過船窗看見有一艘船「海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號」,其後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後,盧目睹「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開,「南丫四號」隨即下沉。

盧表示兩船相撞的衝擊力極大,她亦因衝力而撞倒在地上,丈夫即從船椅下取出救生衣。當時「南丫四號」已不斷傾斜至20度,而上層甲板的座椅向船尾倒下時,她目睹「坐在後面的乘客,被倒下的座椅壓着」。盧提及當時海水開始湧入船艙,期間聽見船長向乘客道歉,約15分鐘後,救援人員擊碎船艙的玻璃,盧其後獲救。盧指上船時,沒有任何船員向乘客介紹逃生路線及講解逃生工具等,盧亦不知道救生衣存放的位置。

倖存者協助救援其他人

海難事故中協助救人的倖存者李明新在證人供詞表示,當兩船相撞時,他抱著兩歲大的兒子坐在上甲板層船艙左舷前排的座位,其後因衝擊力跌落在地上,亦目睹其他乘客因撞到而受傷流血。李隨即聽到船員大喊坐好及船隻開始下沉,李即叫分開坐的妻女返回身邊,並立刻為他們穿上救生衣,當時「南丫四號」已開始垂直下沉,海水亦開始湧入船隻。救援人員將船窗擊碎,李手抱兒子,並將女兒從船窗送出去給救援人員,惟未能尋回妻子。李將兒子送上救生艇,自己未隨同逃生,李游返船艙尋妻及救人。

李折返「南丫四號」時,發現一名面朝大海漂浮、背朝天的女子,李即將她救起並帶她到救生船旁,惟李描述該名女子已沒有生命跡象。李繼續在海上游欲尋找妻子時,發現一名正在求救的男子,李將救生衣遞給該名男子。其後,李獲救並在救生船上發現一雙兒女,在送院途中獲告知其妻子已獲救。

聞爆炸聲後即被物件與多人壓在身上

任職港燈工程師的倖存者陳永亨在證人供詞回憶,當日一家四口坐在「南丫四號」的上層露天甲板,船隻航行約5分鐘後,陳感受到巨大的撞擊,即與妻子同走入甲板層船艙取救生衣。陳發現「南丫四號」正在下沉,並「聽見一聲爆炸巨響」,其後陳突然眼前一黑,隨即感到有很多物件和人壓在他身上。陳不斷用力推開壓著他的物品,並發現整個船艙已垂直沉入海裏。陳與妻子當時完全被困在船艙內,惟未致於完全淹沒在水裏,尚可呼吸,期間聽到船長向乘客道歉。然後,救援人員擊碎船窗,最終夫妻二人獲救,並目睹船隻再次下沉,陳獲救後被告知一雙子女亦安全。

時任「南丫四號」的輪機員梁沛生在證人供詞表示,當晚開船後梁負責收回尾纜,並前往第二層的船尾觀察海面情況,其後到機房檢查機器便折返駕駛室。梁隨即目睹港九小輪「海泰號」迎面急速地衝向「南丫四號」的左邊,並撞向「南丫四號」的左後船身。梁當時被撞倒在地,致右手受傷,梁即時爬起身,走向機房檢查,惟發現機房已嚴重入水,水位差不多一呎深。梁見不斷有水湧入機房,隨即離開並大叫「著救生衣呀,隻船沉」。梁指「南丫四號」當時開始向後傾斜,梁亦被困於船艙中,其後梁不斷爬並從玻璃窗破口爬出。其間,梁發現一名女童等待救援,即協助女童同游去救生艇。

輪機員梁沛生事後被控誤殺錄口供拒答大部分問題

梁提及自己在2005年獲晉升為港燈的輪機員,並考獲輪機員合格證書及重達60噸的機動船船長的合格證書。梁在證人供詞否認撞船前聽到任何警號聲及閃燈,亦表示撞船之際因事故發生太突然,而未能留意到船長有否作任何舉動去避免意外發生,梁指當時「我乜都做唔到已經撞船」。其後,梁涉誤殺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已將事故的經過完整地告知警方。惟梁在錄影會面下拒絕回答大部分問題,包括當日船隻速度、船上的人數、雷達是否正常運作、船隻的損毀情況、有否在撞船後指引乘客有關逃生的資訊,如取救生衣及撥打求救電話等。

兩船碰撞後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將船駛走

時任「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事發後,因涉「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被捕,庭上讀出其錄影會面記錄的供詞,提及黎在1985年考獲船長資格,並獲准任300噸以下的機動船船長。黎細明被問及事發當日的船員人數、船上救生衣數目、工作行程、有否開啓及檢查雷達、見到「南丫四號」後有否減速或採取措施避免碰撞、有否以響號或射燈的方式警告、兩船相撞後有否檢查「海泰號」的狀況等時,黎一律拒絕回答。

「海泰號」乘客牛鋼的證人供詞憶述,事發當晚「海泰號」航行約20分鐘後,他透過船窗看到閃著暖光的物體,發現該物體為另一艘船,隨即聽見一聲巨響,船上部分乘客被撞跌在地上。「海泰號」的引擎亦關上,牛鋼聽見其中一名船員提及「又是港燈」,並向乘客表示「冷靜」及「坐下」。牛鋼亦聽見有人質疑爲何「海泰號」不駛走,數分鐘後,「海泰號」便緩慢地駛離事故現場。牛鋼發現「海泰號」亦開始入水,船艙約有30厘米高的海水,乘客隨即穿上救生衣,牛鋼亦從下層走向上層,發現船隻20度向左傾斜,牛鋼與乘客則在船的右邊,欲保持船隻平行。「海泰號」駛離事故現場約5分鐘後便抵達碼頭,牛鋼下船時發現船身的左邊有約1米的洞孔。

海泰號有乘客認為應返回現場救人

另一名「海泰號」乘客鍾健慶在證人供詞中表示,兩船相撞後曾聽見有外國女士建議應該要折返事故現場「we should go back」,鍾理解當時她的意思為返回現場拯救「南丫四號」的乘客。「海泰號」上的菲律賓籍女乘客Sumagang Areceli Plaza亦曾詢問他人,爲何「海泰號」要駛走,曾獲告知「海泰號」亦在下沉。其中女乘客鄭逸敏提及,兩船相撞後曾目睹船員交頭接耳,惟他們沒有向乘客作出任何廣播,鄭曾向船員查問情況,惟「海泰號」的船員沒有理會鄭。

案件明續,料將傳召家屬趙炳全作供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坐家屬列席聽審。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兒童,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島對海域被淹死。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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