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含取消出生公民權依據? 華裔律師指白宮誤解黃金德案

最近特朗普總統推出行政令,旨在取消非綠卡人士子女在美國的出生公民權。由憲法第14修正案保護的出生公民權,其保護範圍由1898年最高法對華人移民黃金德的公民身份問題做出的裁決而判定。白宮為了找到特朗普行政令的依據,指當年的法庭裁決只限定公民和綠卡人士在美出生的子女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但兩位華裔律師近日撰文指出,這是特朗普政府對黃金德案裁決的誤解,而如果取消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得到實施,亞裔將向當年一樣成為最大的受害人。

這篇由曾在美國司法部任職十年、擔任過司法事務司刑事犯罪部助理司法部長顧問的陳春品(Edgar Chen)和亨特學院亞裔研究客座助理教授郭文(Chris M.Kwok)撰寫的文章,近日由法學研究期刊《Just Security》發表的文章指出,特朗普意在取消出生公民權的第14160號行政命令中說,黃金德案的裁決顯示出生公民權僅適用於美國公民和綠卡人士的子女,為限制出生公民權提供了法律依據,但這是對該裁決的曲解。

黃金德案的裁決中明確黃金德的父母在美國擁有「永久住所和居所」,因此,特朗普政府認為,根據裁決只有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子女才有資格獲得出生公民權。陳春品和郭文在文章中指出,儘管當時的「永久住所和居所」與現在的「合法永久居民」在用詞上看似相似,但這兩個詞在法律上卻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

文章說,今天的綠卡持有者擁有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途徑,綠卡持有者可以自由出入美國,現代綠卡持有者可以為居住在海外的配偶和子女申請移民。這些權利對於像黃金德父母這樣生活在包括《排華法案》在內的種種限制亞裔移民權利的法律當道的19世紀末期的華人都幾乎不存在。1889年最高法院在對加州長期居民柴禪平(Chae Chan Ping)回中國探親後入境被拒一案的裁決中,甚至將華人移民形容為「東方入侵」,與今天某些政客對待其他移民群體的言論驚人地相似。

文章指出,當時的華人不僅遭受排外情緒的敵視,還遭遇廣泛的暴力攻擊、驅逐、私刑處決(lynchings),以及系統性的法律歧視,很多華人被持槍暴徒驅逐和殺害。而黃金德的父母其實在黃金德出生後不久便返回了中國,歷史學家推測,他們離開的時間點可能與1877年7月舊金山爆發的反華暴亂有關。

文章也說,在黃金德出生的時代,美國尚未建立現代意義上的聯邦移民法律,法律上並無「合法」與「非法」移民之分,因此政府無法引用該案作為依據,以剝奪當今無證移民後代的出生公民權。

文章同時還分析道,如果特朗普這條行政令得以實施,對亞裔社區的影響將是毀滅性的。亞裔成年人中68%是移民,亞裔佔全美無證移民的約17%,H-1B簽證持有者中超過88%出生於亞洲,美國的大多數國際學生也來自亞洲,另外還有超過10.8萬名亞裔年輕人符合DACA(童年抵美者暫緩遣返計劃)保護資格。二戰後,美國接納的難民逐漸以亞洲人為主,今天,中國已成為美國庇護批準人數最多的前三大來源國之一。特朗普行政令將把這些移民的子女全都排除在出生公民權之外。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黃金德。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