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於18日引渡回紐約後,東百老匯遊民兇殺案嫌犯林士春(Shichun Lin)於19日下午在高院過堂。檢方按照警方建議正式對林士春以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提訴,目標刑期終身監禁。林士春則就指控拒不認罪,雖在聽到結果時「震驚」且對結果有所後悔,但對兇殺行為則並不後悔。
現年58歲的林士春來自福建,十多年前來到美國。此次事發前數月,曾搬到位於法拉盛的一棟合租公寓內居住。19日上午在5分局警員的押送下,林士春前往高院等待過堂。因辯護律師的派遣出現錯誤,這一過堂一直推遲到下午方才得以進行。期間身著黑色羽絨背心的林士春一直低著頭坐在押送他的兩名警員中間,偶爾抬頭望著進行中的其他庭審片刻,方才再低下頭出神。據悉期間他曾不斷低語懇求警方輕判,並自言自語進行祈禱。
最終,新派遣的辯護律師於當日下午抵達現場,雙方在翻譯的協助下進行了簡單的對話,繼而開啟了過堂流程。
檢方在庭審過程中就案發始終及調查過程進行了簡單概述。檢方指,現場監控清晰地從兩個角度記錄下了案發過程,林士春進行了約10分鐘的準備後,全副武裝帶著一把尖刀和一卷廁紙靠近受害人鄭成,弄醒受害人後捅刀在其左側脖頸處,留下了一道「4吋深、2吋寬、2吋長的洞」。行兇後的林士春又耗時許久對包括一個行李箱、受害人的外套以及多個錢包等受害人的隨身物品進行了翻查,拿走了約300元現金。案發後根據手機號,追蹤到林士春逃往了田納西小鎮布朗特維爾(Blountville)。
檢方表示,在於田納西被捕後,林士春曾供認了兇殺罪行,坦白原因是報仇與搶劫。除了案發後潛逃外州躲避被捕外,檢方亦提及林士春身繫一張已有2年之久的未按照要求出庭而被法庭簽發的逮捕令,以及他的賭博習性。介於此認定其潛逃風險「巨大」,提出了還押候審的請求。與此同時正式對林士春提出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的起訴罪名,且相較於40年的最低強制服刑刑期,檢方直接將目標定在了終身監禁,且未提供任何認罪協議的降罪量刑。
據悉,在林士春的認知中,他一直以為自己面臨的將是至多10年刑期,因此當通過翻譯聽聞結果時,林士春出現了「震驚」的表現。但仍通過話筒向法官以中文表明了「不認罪」。
針對林士春引渡回紐約的這兩天,據悉林士春全程對警方工作予以了配合。雖然對這一結果有所後悔,但據警方,林士春對殺害鄭成毫無悔意,堅稱鄭成為惡人。而因在田州監獄一直被提供美式餐點,吃不慣的他在抱怨些許後,這兩天在紐約則吃到了雲吞麵、三寶飯以及叉燒飯等。然而隨著過堂結束,林士春直接被押送至雷克島監獄收押,此次或將是他最後一頓中餐。
基於當前所收集的諸多證據仍有待分析中,加之臨時派遣的公益律師尚有待閱讀訴狀了解案件詳情,因此法官將動議的時間定在了3月6日,而檢方則需在4月3日前做出迴應。
本報記者孟莎紐約報道
林士春在押送中走出5分局。
林士春押送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