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達倫堅稱沒背棄26選區選民

現任州眾議員羅達倫。記者王蔚攝

州眾議員、聯邦眾議院第16區議員候選人羅達倫住址不在現任州眾議員選區,遭質疑背棄當區選民,羅德倫明確指出不是事實。

地方新聞網站「聖荷西探射燈」(San Jose Spotlight)上周刊文提出羅達倫住地是否合規問題,引起不少議論,文章說羅達倫在競選加州議員前,居坎貝爾市(Campbell)被劃入州眾議院第23選區,後來他搬到其父在辛尼維爾(Sunnyvale)住所,當選第26選區的眾議員。選民登記記錄顯示,羅達倫現住在坎貝爾的一套公寓,不屬眾議院第26選區,而是他正在競選的國會眾議院第16選區。

根據3月國會議員16區的初選結果,羅達倫名列第二,與獲得第一名的前聖荷西市市長李卡多(Sam Liccardo)進入11月終選決勝負。「聖荷西探射燈」引用評論稱,羅達倫專注競選新目標,搬離原州議會選區,可能是向他目前應該服務的26區選民表明他已離開他們。

羅達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些說法有誤導之嫌,他現在是競選16區的國會議員,並沒有要再競選加州26區的議員,因此住在坎貝爾並非不合規。

加州憲法規定,要競選某立法區的立法機關席位,必須是在該區居住滿一年的註冊選民,而對於當選之後的住地沒有具體規定。羅達倫辦公室的媒體公關主任克貝(Eddie Kirby)告訴本報記者,根據加州選舉法第201條規定,重要的是州議會的參選人是登記選民,並且在提名時有資格投票選舉該職位。羅達倫並未背棄26選區的人民。本報記者王蔚矽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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