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可負擔」 現行標準「已過時」

三藩市住屋成本之高屬全國數一數二,三分之一家庭被認為「負擔過重」。有研究人員認為,政府部門的計算方式並未完全反映住屋危機的真實面。

「成本負擔」以住屋成本佔家庭收入30%為標準線。政府部門經常以此來判斷誰符合可負擔住宅計劃的資格和提供多少住屋補助。柏克萊加大特納革新房屋中心(Terner Center for Housing Innovation)獲Meta房屋倡議出資進行的最新研究報告指出,這種計算方式依據已居住當地的人,當局應考量更廣泛的加州人口,了解誰被排除在加州住屋成本最高昂的縣,否則有欠全面。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特納中心的全新「包容性可負擔度」計算方法,估計有多少百分比的加州家庭可以居住州內每個縣,嘗試考慮交通費和托兒費的差異,還有一個家庭的收入在不同縣有如何變化。

特勒中心的網站顯示,可以舒適負擔本州每縣房屋的人的比例,包括該縣目前居民和全州整體人口。該組織利用聯邦儲備局向受訪者詢問其財務安全感的2022年《家庭及經濟決策問卷調查》的數據分析,而非單純依賴30%原則來判斷成本負擔,然後利用人口普查局2021年《美國社區問卷調查》的收入和住屋成本數據,來判斷有多少加州家庭「過得一般」(doing OK)或「生活舒適」(living comfortably)。

依此分析,特納中心估計僅35%加州家庭在三藩市租屋可「過得一般」或「生活舒適」,是灣區九縣比例最低的。而三藩市當前租客的情況與此迥異,71%租客的房租佔其收入30%以下。

研究也發現,灣區一些縣對州民來說比當地現有租客更負擔得起。例如約47%加州家庭可負擔在索奴瑪縣租住,高於該縣居民的39%。在三藩市置業對大多數人都是遙不可及的事。以利率5%和10萬元頭期款計算,特勒中心稱僅6%加州家庭能在三藩市置產,而85%現有三藩市屋主負擔得起每月供款。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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