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最大船難致34死 船長被判處四年徒刑

2019年勞動節週末在聖克魯斯島附近起火的「概念號」潛水船船長因重大過失導致船上34人全部死亡,本週被判處四年徒刑。

《洛杉磯時報》報道,美國地區法官吳喬治(George Wu)表示,船長博伊蘭(Jerry Boylan)深具悔意,他並沒有打算做壞事。

法官聲稱這是他做過最困難的判決之一,有鑑於考慮到70歲博伊蘭的年齡和健康狀況,以及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最終判處較輕罰責。

法官也駁回檢方關於博伊蘭「棄船」的說法。他原本可能會因海員過失殺人罪而被判處最高十年的聯邦監獄監禁。

較輕判決及法官允許博伊蘭在回到聽證會前保持自由的判決令許多受害者家屬感到憤怒。

其中一名受害者的父親庫爾茨(Robert Kurtz)說:「完全無正義可言,他甚至沒有遭羈押,仍是自由之身。」

經過兩週審判後,聯邦陪審團於11月裁定博伊蘭必須對2019年9月2日重大船難導致33名乘客和一名船員死亡負責,這些人被困在無窗戶的雙層房間內致死。

博伊蘭已擔任船長34年,但未能任命一名夜間值班人員,無視於駕駛室中懸掛的檢驗證書要求。

他也沒有進行足夠的消防安全演習。檢察官辯稱,這使得他訓練有素、驚慌失措的船員在火災中毫無用處,火苗可能源於凌晨後的某個垃圾桶。

當火焰蔓延,堵住下層房間出口時,博伊蘭的一名船員曾兩次直接越過消防水龍頭,而 博伊蘭本人則呼叫求救並跳海,檢察官稱此行為為「棄船」。

但博伊蘭的聯邦公設辯護辦律師則稱這是「不可阻擋的地獄」,在火焰中醒來後無能為力。他的律師還辯稱,博伊蘭沒有使用夜間值班是遵循船公司慣例,並不知道會危及乘客。

在審判期間,家屬們見證從水下56呎燒焦船上打撈屍體的過程,甚至觀看一段24秒的視頻,該視頻是從沉船中打撈出手機上找到,紀錄受害者生前的最後時刻。

博伊蘭未出庭作證,他自定罪以來一直保持自由。檢察官表示,他的疏忽導致34人罹難,他犯有過失殺人罪。

博伊蘭的律師和他的支持者在宣判前則請求法官寬大處理。

辯護律師辯稱,船公司的船及聖塔芭芭拉附近水域的任何船隻當時都沒有使用夜間巡邏,「因整個行業的失敗而懲罰他」是不公平的。

律師們認為,對博伊蘭判處嚴厲監禁並無法阻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潛水船行業已因該場火災實施安全改革。

辯護律師要求法官判處博伊蘭軟禁和社區服務,稱他是孤家寡人、工作就是生命的人,自事故發生以來,多年一直被痛苦和內疚折磨。

備忘錄稱,博伊蘭擔任船長數十年,工資約4萬4000元,目前僅靠社會安全保障維持生計,無力支付所居住的拖車費用。洛杉磯訊

「概念號」船長博伊蘭周四現身法院。美聯社

「概念號」當日失火導致34人死亡。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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