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範汽車定位技術 禁止家暴犯追蹤受害人

新科技下汽車也成聯網設備,州議會考慮法案保護家暴受害人受到汽車定位追蹤。美聯社資料圖片

新一代汽車有很多科技協助,可讓車主遙控上鎖或解鎖車門、追蹤汽車現在或過去位置等,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指出,家暴者越來越會使用科技控制、監視和繼續虐待受害人,州議會正在審議的一些法案針對汽車新技術,為求防範和禁制施暴者。

三藩市非牟利組織莫斯拉基金會(Mozilla Foundation)去年秋季發現,汽車的隱私和安全評級是所有產品中最低的。

由民主黨州參議員閔大衛(Dave Min)提出的SB1394法案規定,只要家暴受害人提出擁有或專有證明,包括禁制令、離婚證明、臨時法庭命令、車輛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就可要求停止相關汽車的追蹤。

SB1000法案由民主黨州參議員阿什比(Angelique Ashby)和魯比奧(Susan Rubio)提出,容許在受害人的要求下,拒絕施虐者存取可連接網路的裝置。

民主黨州眾議員韋伯(Akilah Weber)提出的AB3139法案,將容許家暴、約會暴力、性侵、跟蹤和性販賣的受害人,馬上停止汽車的追蹤或遠距離遙控,即使汽車並非他們名下也可以。

三份法案已於上周成功在兩院司法委員會闖關。SB1394法案聯署人去函州參院司法委員會,提到「必須要通過立法,因為受害人切斷施暴者遠距離控制汽車的要求經常遭車商拒絕」。

加州似乎是目前唯一一座正在考慮針對聯網汽車技術而立法保障家暴受害人的州份。威斯康辛州曾審議兩份同類法案但無法通過。

汽車創新聯盟(AAI)代表日前在聽證會上指出,車商不反對要求為家暴者停止汽車定位追蹤的法案,但要求州議會將這些法案合併,否則難以遵從所有法案內容。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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