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床簾「取消評優」有濫權之嫌

蘇士儀 中國

一則「濟南大學學生因懸掛床簾被警告處分,取消一切評獎評優資格,還要記錄檔案」的消息引發關注。4月24日,濟南大學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已關注到網上輿情,目前正在跟學校相關部門溝通,核實網友反映的問題。

從媒體報道看,此事中,學生掛床簾後是否會被「取消一切評獎評優資格」、「記錄檔案」,還有待校方披露更多資訊。不過,如果這樣的處分成為客觀事實,那涉事高校的做法不僅不符合常識,也嚴重背離「過罰相當」的基本原則,更有濫用處罰權的嫌疑。

教育管理既要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進行,也要符合常識。任何涉及學生權益的決策,都應經過嚴謹的合理性審視。中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要求,對犯錯誤的學生,處理時要持慎重態度,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處分要適當。

一名已經成年的大學生,如果僅因自身的隱私保護需求掛了床簾,就要遭受校方嚴厲處分,還要被記入檔案,不僅與「處理時要持慎重態度」、「處分要適當」的要求不符,也與人們的樸素認知相悖。

說到底,高校處分學生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對「記入檔案」這樣的處分,更需慎之又慎。

嚴肅對待學生權益,方能體現大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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