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錢再種地」目無法律

王言虎 中國

據「中國三農發布」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多位種植戶日前反映,有鎮、村官員阻止他們下田耕種,種地要交錢,而此前他們已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當地一名村官員表示,「110來又能咋的」、「上邊讓斂錢我就斂錢」。

很快,內蒙古通遼市開魯縣委宣傳部就「農民種地要先交錢」一事進行通報,表示立即召開會議成立工作組開展調查工作,調查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最新報道顯示,涉事村書記說,「錢是縣\xf9媗\xfd收的,還會繼續執行」。

「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這句話殺傷力十足。不管村委會此前佔不占理,糾紛的具體事實如何,此話一出,他們一下子就滑向了被動位置。不把法律放在眼\xf9堛漣攭x員,他會跟你講甚麼道理?

無論如何,法比人大。不管涉事基層官員「信不信法」,必然還要依法辦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或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調查已經介入,相信法律會給這些種植戶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當然,進一步反思,一些基層鄉村官員的這種「不信法治信人治」心態,是個案式存在還是普遍情況?應該如何引導糾偏?基層官員的心態連著村民與市場主體的直接利益,關涉地方營商環境與社會生態,這需要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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