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法簽署 施行與否存懸念

美國總統拜登於4月24日簽署禁止TikTok在美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的法案,將這項國會立法爭議暫時劃下句點。一般認為,TikTok美國用戶至少在九個月到一年之內,還能使用;如果TikTok提告,未來將可能由一場憲法官司決定,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揭諸的言論自由將成為攻防焦點。

TikTok近年頗受流行,目前在全球用戶多達18億,在美國則有1.7億。在美國過去就有過幾次官司。2020年8月時任總統的特朗普發布行政命令,允許商務部長禁止將TikTok放入行動應用商店的交易。然而,兩個地區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的解釋超出其權力。

聯邦政府並不是唯一考慮在國內禁止TikTok的政府機構。2023年5月,蒙大拿州議會通過該州境內禁止TikTok的禁令。但2023年11月30日,聯邦地區法官莫洛伊認為該禁令更像是針對中國而不是為了蒙州的使用者,因此針對州法律SB419發布初步禁令,阻止其生效。這幾件官司審理的結果與國會立法者的看法大相逕庭,增加了TikTok打官司的底氣。

美國參眾兩院日前分別以大比數通過TikTok禁令。據說兩黨成員以及情報官員都擔心中國當局可能會迫使「字節跳動」交出美國用戶數據,或指示該公司壓制或增強有利於中國利益的內容。TikTok執行長周受資今年三月底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解釋,TikTok從來沒有、也不會與中國政府共享美國使用者數據。另一方面,美國政府也尚未公開提供證據,表明TikTok與中國政府分享美國用戶數據或修改該公司的演算法。

此次在國會通過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式侵害法案》法案,爭議點在於牽涉到TikTok使用者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權利。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組織都支持這個應用程式。該組織的律師表示:「超過1.7億美國人使用TikTok表達自己、參與政治宣傳以及獲取世界各地信息。國會不能剝奪這項權利。」

加州民主黨眾議員羅卡納(RoKhanna)也對該法案投下反對票。他表示,他認為可以採取限制性較小的方式來查核,而不會導致全面禁令或威脅言論自由。因此認為禁令這種作法是「華府精英階層與基層選民脫節的跡象」。

有評論認為,每逢選舉年,總有許多「議題設定」成為雙方交鋒的焦點,在選後則不了了之。這些提案是否真正符合憲法言論自由及自由貿易的精神,可能值得推敲。更令人深思的是,美國企業家過去引以為傲的自由競爭精神是否失了底蘊。如何重拾創新精神,有待進一步觀察。

雖然臉書、X、IG都推出類似TikTok短視頻的功能,但短期內還看不出成效。由於TikTok核心競爭力是其演算法,也因此中國商務部及科技部將其列為《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TikTok母公司則表示,如果該法律通過,它可能會訴諸法庭。因此美國用戶能否繼續使用TikTok,未來在法庭上見真章。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