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市警槍殺男子案不受懲處

紐約市警務處長卡班(Edward Caban)於12日宣布,於2019年發生的32歲布朗士男子被警殺案件,兩名市警察行為符合法律,不會受到懲罰。

據《紐約時報》報道,卡班今次的決定讓事件劃上句號,宣稱警員官湯普森(Brendan Thompson)和戴維斯(Herbert Davis)在槍殺男子特拉威克(Kawaski Trawick)過程中並沒有涉及任何不當行為。

事發於2019年4月14日晚上,警方接到911求助電話後進入特拉威克的公寓,他被指行為不正常並威脅其他房客。

警方稱,特拉威克持刀撲向現場警員,湯普森先用電槍嘗試制伏不果,然後向他開了4槍。警方文件顯示,特拉威克中槍後躺在公寓地板上。

特拉威克的父母譴責卡班的決定,他們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市長亞當斯和市警務處「似乎並不關心保護紐約人免受警察的殺戮」,直斥今次是「令人厭惡和可恥」的決定。

事件發生後,布朗士地區檢察官克拉克(Darcel D.Clark)於2020年拒絕對兩警提出指控,理由是她無法「排除合理懷疑」證明湯普森「使用致命武力是不合理行為」 。

卡班在12日聲明指出,市警務處調查部門於2021年1月也認為兩警員沒有不當行為。

獨立監督機構公民投訴委員會(Civilian Complaint Review Board,CCRB)的檢察官對湯普森提出襲擊、非法闖入和非法使用武力的行政指控,並指控戴維斯非法闖入和未能提供援助。但據了解,負責隨後程序的副處長於去年9月決定駁回指控,原因是公民投訴委員會遲遲沒有提出指控。

事實上,指控於2021年10月20日提出,即過了限期5個月。公民投訴委員會表示,造成延誤的原因是市警務處直到2021年1月才交出警員隨身攝影機的錄影。

卡班在聲明中表示,當局與委員會現已達成協議,警方之後必須在接到請求後 90天內提供隨身攝影機的紀錄。

根據克拉克的調查,特拉威克被殺當晚被鎖在公寓外。隨後他撥打911報告大樓發生火災。當消防員做出回應時,他稱自己正在爐子煮食,消防員其後協助他回到公寓。

消防員離開後,大廈管理員報警,稱特拉威克拿著棍子和刀一直在騷擾他。湯普森和戴維斯到場後,從門內聽到響亮的音樂聲,但敲了門卻沒有反應,於是他們開門進入。

經過短暫對峙後,湯普森對特拉威克使用了電槍,並試圖給他戴上手銬。但對方突然站了起來,促使湯普森開了4槍,當場把他打死。

警方於12日指出,湯普森目前仍在現役,而戴維斯則將於本月退休。

特拉威克的父母對今次卡班的決定感到十分不滿。 Jefferson Siegel/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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