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學校男社工涉非禮3兒童 控方申請加控一項猥褻侵犯罪

寄宿學校男社工涉非禮3名未成年學生,被控猥褻侵犯等罪,案件今(8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加控一項猥褻侵犯罪(非禮罪),裁判官押後至4月1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被告續還柙。

被告以英文字母K.E.代表(37歲,社工)。被告原被控1項非禮罪、2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控方申請新增一項非禮罪,另「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均修訂為非禮罪。

現時控罪指於6月某日、7月10日,被告在深水埗某宿舍猥褻侵犯15歲男童Z;以及7月10日,在同地猥褻侵犯15歲男童X、男童Y。

案件編號:KCCC1852/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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