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有議員倡刪監禁刑罰 孫玉菡 : 須具阻嚇力才可為兒童編織保護網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 7日 )指, 理解立法會議員對於強制舉報虐兒的刑罰有不同看法,當局會在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盡量汲取和聆聽雙方不同的看法,力求取得一個平衡,但強調法例必須具阻嚇力,因為有阻嚇力才能達到強制舉報,從而為小朋友編織一個更好的保護網。他重申,政府和立法會都力求在今年內完成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和通過有關法例。

冀今年內完成審議和通過有關法例

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修例,在社工註冊局加入更多委任成員,孫玉菡回應稱,局方現時的工作重點,是確保社工註冊局根據法例的規定和精神,以及社會大眾的期望下,處理社工的註冊、續期,及紀律事務工作,如果局方留意到社工註冊局有任何地方與法例不相稱,會作出提醒。

孫玉菡指政府和立法會都力求今年內完成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和通過法例。資料圖片
孫玉菡指政府和立法會都力求今年內完成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和通過法例。資料圖片

 

孫玉菡強調法例必須具阻嚇力,才能達到強制舉報,從而為小朋友編織一個更好的保護網。資料圖片
孫玉菡強調法例必須具阻嚇力,才能達到強制舉報,從而為小朋友編織一個更好的保護網。資料圖片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資料圖片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資料圖片

 

虐兒個案引起關注。
虐兒個案引起關注。

 

五歲女童臨臨受虐致死案轟動一時。資料圖片
五歲女童臨臨受虐致死案轟動一時。資料圖片

 

政府前年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諮詢業界,建議提到「強制舉報者」如果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已遭受並仍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舉報。保護對象介定為18歲以下兒童。若強制舉報者未有履行既定責任,最高可判監3個月及罰款50,000元。政府提出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去年6月刊憲,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正進行審議,有議員認為建議刑罰過重,提出剔除監禁刑罰,希望政府作出修改,否則會提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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