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旺角搗破毒窟拘17人 檢少量毒品及吸食工具

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日)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山東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毒窟。單位內一名49歲本地女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另外10名本地男子和6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3至61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行動中,警員檢獲約1.6克懷疑可卡因、少量懷疑海洛英、少量懷疑「冰」毒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

警方指,被捕的49歲本地女子已被控各一項「經營毒窟」罪及「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今日(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和監禁十五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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