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同袍辱罵妻母 男警控告警方有轉承責任及後中止申索 法官下令須賠警方訟費5.6萬

時任男警聲稱受高級警員辱罵「你老婆畀我X」、「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早前入稟控告同袍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並指警方有轉承責任及要求16萬元懲罰性賠償。原告後來中止針對警方的申索;法官梁國安亦因其指控只涉一般粗言穢語、與性無關,故剔除其申索。梁官今頒下判詞,指原告對警方的申索一直基於錯誤理解及瑣碎無聊,裁定原告須向警方支付5.6萬元訟費。

原告吳漢森(譯音),被告依次為林文隆(譯音)及香港警務處。

梁官判詞中提到,原告在2023年10月中止針警方的申索,而警方在同年11月提出訟費申請。本案中,原告唯一與性騷擾相關的指控發生在2021年6月19日,林辱罵原告「你老婆畀我X」、「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但考慮到原告和林之間的長期不和,事件只涉一般粗言穢語、與性無關,梁官亦不認為林當時的說話有性暗示、或提出性相關的要求,故早前剔除原告針對林的申索。

判詞續指,既然原告針對林的申索是瑣碎無聊,甚至毋須考慮警方是否有轉承責任,加上在原告遭林辱罵後,原告曾向警方作出投訴,而警方亦有跟進,但後來原告向平機會投訴後,自己要求警方暫停調查。梁官認為被告針對警方的申索一直基於錯誤理解及瑣碎無聊,裁定原告須向警方支付5.6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DCEO 7/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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