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mo自駕的士 獲准洛杉磯載客

儘管備受爭議,但加州監管機構本周仍批准自動駕駛汽車研發公司「Waymo」在洛杉磯和三藩市灣區聖馬刁縣推出無人駕駛計程車服務。

《洛杉磯時報》報道,Waymo前身是Google自動駕駛汽車項目,隸屬於Google母公司Alphabet,目前該公司已在三藩市部分區域開展業務。

作為測試和推廣的一部分,該公司被允許運營全自動駕駛汽車並搭載乘客,同時在洛杉磯測試已達一年之久。

但自駕車服務不斷擴張遭受各界質疑,這些車輛甚至成為故意破壞的目標。

上月,一群人在三藩市華埠燒毀一輛空置的Waymo無人車,襲擊動機尚不清楚。

洛杉磯官員對無人駕駛汽車部署深表擔憂,一些人支持州參議員科特斯(Dave Cortese)所提出的立法,即賦予地方官員更多監管權力。

洛縣參事韓珍妮也表示州府當局的批准是「危險的決定」。她說:「這些無人自駕計程車尚未經過測試,洛杉磯居民不能淪為大型科技公司的白老鼠,類似決定應該由城市發布,而不是在各界反對下做出。」

代表貨運和送貨卡車司機的卡車司機聯合委員會主席芬恩(Peter Finn)則指出,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在Waymo公司因軟體問題發布召回令後不到一個月公布該決定。去年12月,兩輛Waymo自駕車在鳳凰城相撞。

芬恩在聲明中說:「在經歷慘烈事故後,公眾對於監管機構發放許可過程產生諸多疑問。」

目前,地方司法管轄部門對自動駕駛汽車商業部署並無發言權。儘管南三藩市、聖馬刁和洛杉磯縣官員及多個交通機構致信反對,但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仍批准Waymo業務繼續擴張。

在給委員會的一封抗議信中,洛杉磯交通局稱,需要對協議進行標準化修改,並在部署自動駕駛車輛前執行更多監督。

洛杉磯市長巴斯去年11月曾要求監管機構加強對無人自駕車的審查,她表示城市應在監管方面擁有發言權。

當時,她指著一輛正在洛杉磯運營的Waymo無人自駕車,該車未能聽從交通警察的指示停車。

為Waymo公司業務擴張提交支持信的團體包含灣區聯合之路、加州商會、北加州癲癇基金會和南加州獨立生活資源服務中心等。

在委員會批准前,聖馬刁縣律師尼柏林(John D. Nibbelin)曾提出抗議,聲稱該縣沒有獲得擴張計劃充分訊息,更沒有與Waymo公司進行足夠的接觸。

他說:「快速簡化建議書審查流程根本無法提高民眾知情權,進而充分了解該公司業務擴展所產生的潛在影響和問題。」洛杉磯訊

一輛Waymo自動駕駛汽車停在鳳凰城天港國際機場路邊。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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