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士沙展涉不當截查 勒令再培訓

布朗士一名警察沙展被勒令需接受再培訓。審查部門發現他所領導的團隊,在街頭進行大約40次的截查,都未有正確紀錄。

《每日新聞》報道,這項命令是由市警總巡長切爾(John Chell)按紐約市議會的規定發出,該項具爭議的《攔截次數法案》(How Many Stops Act),要求警察記錄截查情況。

受處分的是隸屬第49分局的沙展里維拉(Edmundo Rivera),該分局負責布朗士東北部地區,而40次有問題的截查是由同一個團隊於數周內進行。切爾在1月31日的會議上,指出里維拉「在填寫文件時出錯,有時還會遲交文件,然後將日期改回早些時候填寫的內容」。

里維拉未回應事件,他過去的工作紀錄中包括了77次表揚,並參與了150宗重大罪行的逮捕行動。此外,在名為50-a.org的警員投訴網站顯示,里維拉被投訴15次,其中包括58項指控,有16宗獲證實,涉及濫用職權不正當截查等。

根據批評人士指控,警員未有按規定在截查後的48小時內填寫表格報告,即使隨身鏡頭拍下截查過程,延遲或不正確填寫的報告,引起對截查有效性的質疑。

切爾表示,當局計劃將警方檢查車輛和追逐等列入更仔細的檢討範圍,他認為定期檢討有助警方的逮捕能經得起審查。

里維拉另涉及2015一宗追捕意外,當時一群青少年在布朗士的一棟建築內吸食大麻,見到警方接近時逃跑。數名青少年逃到屋頂,其中一名17歲少年越過建築物邊緣的一個矮牆時失足墮樓,兩天後身亡。死者家人提出訴訟,當局賠償10萬元。里維拉等人亦接受了內部事務局的調查,但證明沒有任何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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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