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比領養更易 州長行政令捱轟

紐約州政府最近限制領養家庭對居於紐約州外的生母提供財務支援,批評者炮轟該政令使該州墮胎比領養嬰兒更容易。

《紐約郵報》報道,該項具爭議的限制措施,規定在寶寶出生前60天和出生後30天內,才能對生母提供財務幫助。批評者表示,這嚴重阻礙生母在關鍵時刻獲得幫助。

該州最近明確表示,該規定亦適用居於紐約州外的生母,這使紐約州在領養問題上,成為最具限制性的州份之一。

紐約州天主教會會議的執行主任普斯特(Dennis Poust)認為,紐約州鼓勵來自其他州的婦女來墮胎,卻阻礙其他州孕婦為寶寶尋找溫暖的家庭,他希望州長能採取行動改變這項限制性的領養政策。

資深領養律師戈德伯格(Lisa Goldberg)亦指出,政策令州內領養父母處於不利位置,支付限制將阻止生母與紐約州內潛在領養父母簽訂合同,而轉向其他規定更寬鬆的州分尋找。

紐約州兒童及家庭服務處(OCFS)則辯稱該備忘錄只屬提醒,提醒執行已在州法規內生效的領養政策。該機構表致力幫助所有合資格的領養兒童找到永久、充滿愛的家庭,包括可能被考慮安置到其他州的兒童。

自稱為首位「母親州長」的胡楚最近還提出了其他法案,包括宣布增加700萬元用於與領養相關服務;與及擴大紐約州有薪家庭的假期計劃,涵蓋額外的40小時有薪假期用於產前檢查。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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