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淫警︱以男童為目標染指27人最小10歲! 二審依然被重判

台灣高速公路「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前警務員鄭羽翔,透過網絡結識並性侵少年,27人受害,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台北地院較早前判鄭9年徒刑,另判6月社會服務。鄭和檢方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二審判鄭8年4月徒刑與5個月的社會服務。

台灣的公路警察局。
台灣的公路警察局。

 

據台灣《聯合報》等媒體報道,據檢方的方調,鄭羽翔2022年9月初透過互聯網交友,將一名15歲少年帶至台北市中正區某處公廁性侵,檢警獲報後根據被害人家屬指述,將鄭拘提到案。鄭承認與少年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不過檢警在鄭的電腦內發現有十多名穿中學制服少年的猥褻影像,2022年11月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鄭起訴。

檢方繼續追查,再發現還有其他少年也遭染指,追加起訴鄭的罪行。

事件曝光後,「國道警察局」認為鄭影響警譽,考績委員會決議將鄭記2大過免職。

法庭認為被告性伺了27名青少年。
法庭認為被告性伺了27名青少年。

 

高院審理後,認定鄭羽翔犯涉及法律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公務員拍攝少年性影像罪等。認定的被害人共有27人,因一審對部分被害人的年齡認定錯誤,且鄭是警察,應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加重其刑。

高院認為鄭羽翔擔任警察,有相當的智識和社會閱歷,對相關法律知之甚詳,卻無法克制私慾,經由網絡與被害人結識、見面後再和他們性交、拍攝性愛視頻,被害人數眾多、犯案次數頻繁,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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