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森簽法案挺性小眾權益

圖為今年6月同志驕傲月南加州舉行大遊行。美聯社資料圖片

繼否決要求法官處理兒童監護權時考量父母對子女的性別認同的法案受到維權人士批評後,州長紐森在周末簽署多項保護性小眾(LGBTQ+)權益的法案,強調加州包容、保護和支持性小眾社區。

獲得簽署簽署的新法律包括以支持青少年性小眾為重點的立法,包括:規定公立學校教師和工作人員所需的文化能力培訓的時間表(AB5法案);成立一個諮詢工作組來確定性小眾學生的需求並幫助推進支持計劃(SB857法案);要求家庭表明他們能夠並且願意滿足寄養兒童的需求,無論其性取向或性別認同如何(SB407法案);要求加州服務1至12年級學生的學校在2026年前必須設有至少一個性別中立廁所(SB 760法案)。

州議會本月初通過由民主黨州眾議員威爾森(Lori Wilson)提出AB957法案,將父母對子女性別認同的態度納入法庭對監護權時的考慮條件。

育有在青春期時出櫃的兒子的威爾森說,法案未要求法官將性別認同優先於其他條件,而是認同如何取決於個別兒童和其年齡而有所不同。

紐森在否決該法案的聲明中說,他上任後「堅定承諾推進加州跨性別人士的權利」,但認為「當行政與立法部門試圖挑出一個特徵的法律術語去套用在司法部門上時,我促請謹慎行事」,擔心加州和其他州有其他想法的民選官員「很有可能利用這種策略削弱弱勢社群的公民權利」。

威爾森對此感到失望。該法案在州參院投票時,每一位共和黨議員都投下反對票。

紐森則指出,既存法規早已要求法庭決定兒童最佳利益時,考慮兒童健康、安全與福祉,包括父母是否肯定兒童的性別認同。

紐森簽署的其他支持性小眾的法案包括:州眾議員沃德(Christopher Ward)提出將未成年更改性別的請求獲法院保密的AB223法案;州眾議員丁右立的AB783法案,強制各市政府通知商業執照申請者,需將單間廁所改為全性別(all-gender)。▍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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