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遊民營地受限 紐森促最高院覆核

紐森敦促聯邦最高法院覆核和推翻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去年對俄州格蘭特帕斯同類案件的裁決。美聯社資料圖片

本報訊

加州州長紐森請求聯邦最高法院,恢復地方政府清除無家者營地的權力。他認為下級法院對地方政府設限,不只危及無家者,還危害公眾。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紐森安排私人律師上周五(22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請求。紐森表示,加州可以接受2018年一項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禁止地方政府在欠缺收容所時將在公共街道或人行道上臥睡列為非法。然而,他提到隨後其他裁決,特別是2022年9月上訴法院裁決,使地方政府即使竭盡所能提供無家者收容所和其他支援,也幾乎無法清除街上營地。

代表紐森的私人律師狀詞指出,雖然各州和地方政府著手處理長期方案解決無家可歸和住屋危機,但「他們需要彈性以便處理對公共空間衛生和安全的即時威脅——不論是居於危險營地的人,還是受他們影響的其他民眾」。

紐森請求法官批准檢視和推翻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去年針對俄勒岡州城市格蘭特帕斯(Grants Pass)同類案件的裁決。上訴法院當時引用其2018年裁決,指禁止殘酷和異常懲處的美國憲法禁止地方政府以睡在公共物業或使用毛毯和枕頭自我保護為由懲罰無家者,且被詮譯為除非城市有足夠收容空間予所有無家者,否則禁止清除營地。

在三藩市,儘管市府官員和警方指無家者拒絕進入收容所,但一名聯邦行政法法官去年12月仍頒布禁制令,禁止市府清除營地和沒收個人財物。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正在考慮市府上訴的同時,允許禁制令繼續生效。曾任三藩市市長的紐森也批評該法官的限制,請求聯邦最高法院重新考慮。

但代表三藩市案原訴人的律師認為,紐森扭曲他正在挑戰的格蘭特帕斯案裁決,又認為紐森等官員應聚焦於建造更多可負擔住屋和提供面臨失去家園的人補助等措施。

沙加緬度和聖地牙哥兩縣地檢官亦向聯邦最高法院提交與紐森類似說法的論據。加州警察局長協會和加州縣警長協會就請求聯邦最高法院,重新考慮格蘭特帕斯案以及2018年案件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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