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企業利用兒童個資 加州法例遭遇聯邦挑戰

加州立法限制企業利用從互聯網年幼使用者處取得的資料,保障兒童隱私。但聯邦法官18日頒布臨時禁令,阻止有關法例實施。

聯邦地方法院Beth Labson Freeman指出,該法例規定企業向州府報告任何在網上提供、可能會讓18歲以下人士接觸或取得的產品和服務,並提供有關減少可能傷害的計劃。法例還禁止企業收集大多數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包括所身處地點。

法官認為,加州法例以未能證明合理的方式,干預企業使用互聯網,迫使私營公司進行政府審查。法官並指出,這法例只針對牟利企業,未限制政府機關和非牟利機構等。

有關法例由州眾議員威克絲(Buffy Wicks)起草,去年通過,本定於明年年7月生效。如今受到成員包括谷歌、亞馬遜、Meta和TikTok的商界組織NetChoice興訟挑戰。組織律師稱讚法官決定。州檢察長邦塔辦公室表示失望,未作進一步評論。州府可就臨時禁令提出上訴。美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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