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來港用膳被拒收現金 餐廳今道歉 現行法例無硬性須接受現金

台灣女星謝忻早前坐郵輪來香港旅遊,並到尖沙嘴一間餐廳用膳,惟到結帳時被收銀員告知告知「No cash, but we accept all kinds of payments」表明不收現金,只收電子支付。事件一出即引起港台兩地網民熱議,好奇商戶拒收現金是否犯法。涉事餐廳今日(20日)留言就事件致歉。

有人昨日(19日)在涉事餐廳的Instagram 帖文中留言「Why can’t pay by cash?」(為何不能現金支付),卻獲餐廳回應「because it is the 21st century.」(因為這是21世紀),隨即引起網民不滿,有人留言質疑餐廳有否在當眼處貼告示,讓客人清楚見到。

涉事餐廳今日(20日)留言就事件致歉,「我們之前的回應語氣不當,過分了。這不是我們應該對客人說的話,對此我們深表歉意。」餐廳解釋,因為新冠疫情,自2022年11月起已拒絕現金支付。餐廳續指,若顧客未能使用電子支付,可向店內職員尋求協助,店員將用信用卡先為顧客付款。

 

金管局:交易雙方決定支付媒介

今次謝忻被告知「No cash」事件,再次引發實體店可否拒收現金的問題。事實上,疫後電子支付已成潮流大趨勢,其中香港電視(1137)旗下HKTVmall的首間實體店早在2016年開始,已不設現金交易,一度受到部分顧客議論。

金管局發言人在2021年曾回覆《星島日報》查詢時表示,在商業交易中,交易雙方可因應實際情況及需要,決定有關的交易條款,包括合適的支付媒介。對商品和服務供應商而言,是否接受現金以支付某項交易屬商業決定。

根據《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及《硬幣條例》規定,所發行的紙幣和硬幣均為香港法定貨幣,是一種有效和合法的支付媒介,但香港並無禁止商舖拒收法定貨幣的規定,即商舖可拒收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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