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為買電單車 52萬賣價值百萬樓房給產中介 法院這樣判……

剛滿18歲的河南鄭州高中畢業生小華(化名),為了買一輛心儀的電單車,瞞著父母把爺爺過戶給他的價值100多萬(人民幣,下同)的房子,以5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中介小伍(化名),後又被小伍轉賣給了小洋(化名)。得知房子被賣之後,小華的母親除了生氣之外,更懷疑這是對方設局騙了自己的兒子,多次找對方協商未果後,於是將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

法院指中介利用青年對電單車的喜好和對房價的無知,誘導他以低於市場價一半的價格賣掉房子。《烈火戰車》電影截圖
法院指中介利用青年對電單車的喜好和對房價的無知,誘導他以低於市場價一半的價格賣掉房子。《烈火戰車》電影截圖

 

法院認為,這是一場不平等的交易,經過審理,法院撤銷了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院認為,這是一場不平等的交易,經過審理,法院撤銷了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

 

近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宗房屋買賣糾紛案。法院對雙方進行了調查和詢問,發現小華是一個普通的高中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也沒有參加過任何社會活動。他對房屋買賣的程序和風險缺乏基本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單方面完全聽從了小伍的安排。而小伍是一個有經驗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華是一個未成熟的高中生,卻利用他對電單車的喜好和對房價的無知,誘導他以低於市場價一半的價格賣掉房子,並且在短時間內轉手賺取差價。法院認為,這是一場不平等的交易,經過審理,法院撤銷了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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