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 | 劉偉聰 : 當時流行「鬥黃」自己在大眾眼中不算「好黃」

「35+」初選案續審,被告劉偉聰今早續於西九龍法院作供解釋議員辦事處中搜出的論壇筆記不知出自何人之手,自言身為資深辯論員,獲獎無數,一生人出席論壇事前幾乎從不準備,選舉論壇前只曾閱讀對手單張。劉偉聰直指論壇筆記中準備回應指「法治已死」,然而自己從來不出此言,與自己立場相矛盾,論壇上更曾指「法治係唔會死」,可見準備筆記之人不熟悉自己。

劉偉聰憶述獲助手提醒要遞交初選提名表格,閱畢全部條款後便簽署作實,惟不記得具體何時簽署,只知根據2020年6月18日簽署日期相信在此之前。劉偉聰解釋「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中,根據助手查詢民主動力所得,「共識」即九龍西4席目標議席、初選後定奪出選名單數目、電子實體票並用以及需協助物色票站,劉偉聰認為物色票站一事略為奇怪,惟滿意上述回應,強調全不知悉有何綑綁當選人行為的內容。劉偉聰再指當時首次聽聞「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以為是初選的正式名稱,至於目標則一直理解為以初選選出最具競爭力的參選人,配合策略投票,增加立法會過半機會。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指戴耀廷於協調會議中主要談及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案,問及劉偉聰當時可有跟進。劉偉聰否認指,從不認為會上提及綑綁當選人行為,故非自己關注之一,認為與法官陳慶偉理解有異。法官陳慶偉追問4點共識中僅目標議席為關鍵項目,當時各區經歷如此多風波後也只得1項共識,不覺得奇怪嗎?劉偉聰反駁指當時自己對其他地區事情一概不知,所以從來不覺得奇怪。法官陳仲衡又問到劉偉聰當時知否九龍西有多少次協調會議,有否向組織者查問,或向他人查問會議共識?劉偉聰再反駁當時自己根本不知道之後再有協調會議,全不知情,故沒有理由查問他人有何共識。

劉偉聰坦言雖曾細讀初選對手單張,惟並不視之為敵人,不會刻意部署如何於論壇上攻擊對方。法官陳慶偉問到其是否不在乎贏出初選,劉偉聰務實分析,當時認為張崑陽會成為大贏家,岑子杰毛孟靜次之,最後1席會落入地區工作非常努力的何啟明手中,自己頂多爭奪第4席,因為當時流行「鬥黃」,而自己於大眾眼中並不算「好黃」,勝算不大,結果一如所料排行第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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