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 | 楊岳橋兩度指否決財案是公民黨莊嚴承諾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官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引述楊岳橋兩度指否決財案為公民黨莊嚴承諾,問到莊嚴承諾是否可以用完即棄,鄭達鴻答「嗰個係一個選舉嘅承諾,然後去到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實際背景都改變咗,黨都盡量做一啲事情令自己成個主張合法」,惟同意莊嚴承諾未必能達成。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盤問下指出鄭達鴻6月19日遞交的初選提名表中9點政綱、同日街頭集會、數日後的facebook 帖文、選舉單張、公民黨初選前「教投票片」中均提到會否決財案以爭取五大訴求,而鄭達鴻從未知會公民黨或選民表決時自己有可能申請豁免或退黨,鄭達鴻同意。《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問到多番公開表態下是否仍容易申請豁免,鄭達鴻認為不會,「因為嗰時已經入咗選舉期,要跟返黨立場」,惟補充郭榮鏗亦在6月任命首席法官議案投票前一刻才申請豁免。

法官李運騰引述楊岳橋兩度指否決財案為莊嚴承諾,問到莊嚴承諾是否可以用完即棄?鄭達鴻答「嗰個係一個選舉嘅承諾,然後去到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實際背景都改變咗,黨都盡量做一啲事情令自己成個主張合法」,同意莊嚴承諾未必能達成。法官陳慶偉再問公民黨當時表述是否嘗試令公民黨看來合法?鄭達鴻認為這使得黨立場事實上或表面看來都合法。法官陳慶偉追問政綱上彈劾及罷免林鄭月娥如何合法?鄭達鴻指根據《基本法》第73條而行,法官陳慶偉指《基本法》賦權不等於可以不予區別隨便使用,問到理由何在?鄭達鴻再指當時要林鄭月娥為社會運動負責,即五大訴求。法官陳慶偉截斷回應再追問公民黨新舊政綱只差在少了否決財案一事,卻用其他語句繞圈來講同一回事,鄭達鴻不同意。

法官陳仲衡提問下,鄭達鴻指案發時自己認為議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一事合法,亦屬黨立場,惟自己並不支持,亦認為非常不可能達致議會過半。鄭達鴻重申表決財案前必會審視當中內容來決定,否認串謀他人藉議會過半來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意圖顛覆政權。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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