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資料騙取420萬香港郵政合約 夫婦認詐騙罪 官押後處理

身為科技公司營運者的一對40多歲夫妻,2017年就香港郵政的網上購物平台項目進行投標時,虛報執行團隊成員的身分及其工作經驗,從而騙取價值約420萬元合約,同被廉署起訴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他們今日(2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其中47歲女子面對的1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暫委法官周燕珠將案件押後至下午處理,期間兩被告須還柙。

被告張健恒(46歲,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前營運總裁)及周靄儀(47歲,泰美股東兼行政總裁)同被控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其中張承認所有控罪;周則承認其中1罪,餘下1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控罪指,他們於2017年9月27日在香港,連同劉漢君及蔡俊傑,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郵政虛假地表示劉會是一個稱為「重建香港郵政網上購物平台項目的執行團隊成員,即程序編製員;及劉曾為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處理一個項目,即I-Vision Eyeglasses Company(瑞士鏡片(香港)有限公司),從而不誠實地為他們自己或泰美取得金錢利益,即有機會就該項目合約賺取報酬。

他們另於同日同地,連同蔡俊傑,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郵政虛假地表示鄭紹棟及周榮康會是一個稱為「重建香港郵政網上購物平台項目」的執行團隊成員;鄭以全職僱員身分在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工作;關於泰美向香港郵政發出電郵隨附文件上,鄭具備其指明的全部經驗;及張是泰美一個項目I-Vision Eyeglasses Company Limited(瑞士鏡片(香港)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從而不誠實地為他們自己或泰美取得金錢利益,即有機會就該項目合約賺取報酬。

案情透露,泰美是專門建立網上平台及系統的公司,被告周靄儀為泰美的股東兼行政總裁一職,另一被告張健恒在2017年加入泰美,任職營運總監,但在2018年已辭職。
香港郵政展開名為「重建網上購物平台」的項目,規定投標者須於技術建議中人力資源的資歷,及經驗方面需符合要求。2017年7月10日即截標前三天,周表示正競投一個需要六個「人頭」的項目,但只有五個,身為大學校友的劉漢君答應幫忙,並要出席簡介會,出席後會獲得一筆款項,劉被指稱是執行團隊的程式分析員,曾為泰美處理一個名為I-Vision Eyeglasses Company Limited的項目,但劉從未受僱於泰美及參與該項目,到了同年8月,劉與兩名被告等人以泰美的擬執行團隊成員身份出席簡介會,之後劉按照指示作出簡報並獲泰美給予1800元,張在警誡下承認張指稱劉為執行團隊成員等。

此外,泰美與有生意往來的「NC Services Limited」借入兩名職員,其後指涉案職員鄭紹棟及周榮康分別是執行團隊系統分析員及程式分析員,張在2017年8月傳送簡介投影片給鄭,鄭注意到其資訊科技經驗包括他曾處理I-Vision項目,事實上他卻沒有,要求作出更正,但張叫他只需專注所知事情,10天後,泰美回覆香港郵政,並述明控方鄭一直以全職僱員身分工作,並具備所需經驗,但鄭從未受僱於泰美,他亦實際上只參與資訊科技經驗的其中三個指明項目,張在警誡下承認不是I-Vision項目的項目經理等。最終,香港郵政把該項目判給泰美,合約總額本為約420萬元,但因該項目延期完成,香港郵政便向泰美支付一筆過合約費約253萬元及定期維護費約33萬元,在2018年12月,兩名被告被拘捕。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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