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前大管家│徐鳴涉貪罪成囚15年 被指受賄逾5100萬

央視網報道,今日(20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對徐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400萬元人民幣,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10萬元人民幣,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10萬元;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徐鳴受賄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相關新聞:
受賄5120萬受審 薄熙來前大管家徐鳴認罪
國家糧食局前副局長徐鳴被逮捕 涉利用影響力受賄等罪名

涉貪財物達5120萬

央視報道,經審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徐鳴利用擔任原國家經貿委對外經濟貿易司外商投資處處長、對外經濟協調司外資企業處處長、對外經濟協調司副司長,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司長、司長、綜合司司長,重慶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常委、秘書長,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經營審批、案件處理和人事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120萬餘元,其中890萬元截至案發尚未實際取得。

徐鳴曾是薄熙來得力助手。
徐鳴曾是薄熙來得力助手。

 

徐鳴案件早前開庭。
徐鳴案件早前開庭。

 

2013年薄熙來受審。
2013年薄熙來受審。

 

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
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判徐鳴涉貪罪成囚15年。(央視)
法院判徐鳴涉貪罪成囚15年。(央視)

 

2021年,徐鳴離職後,利用曾擔任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案件申訴提供幫助,收受錢款120萬元。

法院:被告利用影響力受賄數額巨大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徐鳴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影響力受賄數額巨大。鑑於徐鳴部分受賄為未遂,利用影響力受賄係自首,歸案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對其所犯受賄罪可予從輕處罰,對其所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可予減輕處罰。

64歲的徐鳴早年在軍隊服役,轉業後到國務院部委工作,曾任國家經貿委任副司長,後進入改組成立的商務部。薄熙來入主商務部時,徐鳴成爲其得力助手,並跟隨到重慶。2010年,徐鳴升任重慶市委秘書長,躋身副部級高官。

薄熙來落馬後,2013年徐鳴被降級使用,出任國家糧食局副局長直至退休;2021年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

 

即時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