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曾代交二萬賄款給奴魯 前華裔假釋官謀認罪協議

三藩市工務局長奴魯案,又一華裔被控行賄。美聯社資料圖

本報訊

涉嫌以2萬元賄賂前三藩市工務局長奴魯(Mohammed Nuru) ,而遭聯邦起訴的三藩市58歲華裔男子Ken Hong Wong(音譯︰黃康)代表律師周二(6日)透露,被告將尋求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

黃康代表律師格魯爾(Steven Gruel)周二向《三藩市紀事報》表示,其當事人「承認他犯錯,遺憾的是他現在要為此付出代價」。他補充,曾任州假釋官近30年的黃康周二否認聯邦前一日提出的行賄及串謀指控,但指黃康不會爭議自己曾將2萬元賄款交給奴魯,故冀能與聯邦檢控官達成認罪協議。

黃康亦曾任州懲教局分局長

格魯爾表示,黃康1987年起任假釋官,與三藩市官員協助假釋犯重投社會和求職,直至2015年退休。地方新聞SF Standard引述格魯爾和過去媒體報道,曾任州懲教局三藩市分局局長的黃康活躍於政治圈。他與奴魯密切合作推行一項清潔計劃,幫助假釋犯透過義工結束假釋。

格魯爾形容黃康為「屢獲殊榮和傑出的人」,30年來屢獲每位三藩市市長表揚。而根據SF Standard報道,黃康曾獲時任三藩市地檢官賀錦麗、時任州長布朗和市參事會表揚他的假釋工作。社交媒體帖文顯示,他曾與多名高官合照,包括州財長馬世雲、已故市長李孟賢和現任市長布里德。

格魯爾又指,聯邦檢控官在法庭文件中出錯,誤稱沒有犯案紀錄的黃康在遭起訴時已因另一項定罪而收押。

根據格魯爾說法,黃康一名朋友2019年找他,請他把2萬元賄款交給奴魯,用作聘請另一人為市工務局工程師的報酬。但根據檢方說法,黃康是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將賄款交給奴魯。

後來奴魯聘請該人為工程師,但對方僅入職一個月後就被革職。格魯爾不清楚該名提供款項的友人有否遭起訴任何刑事罪名,但他拒絕透該名友人或求職者的身份,僅補充黃康不認識該名求職者,兩人不曾見面。法庭文件均未列出兩人身份。

格魯爾形容,黃康「擔當中間人是錯誤決定,作出錯誤判斷…與他長期傑出又卓越的職業生涯背道而馳」,又強調黃康並未從中獲益,且一直與聯邦調查局充分合作。

目前交保外出的黃康是2020年曝光的奴魯受賄案中第17位被告。若罪名成立,黃康恐面臨判囚最高15年和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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