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放寬私樓設安老院豁免地價面積至1.2萬平方米 試行3年檢討

本港安老及殘疾院舍宿位不足,為鼓勵發展商於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和營運安老院。勞工及福利局建議豁免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安老院所涉的樓面面積地價,且不設數目限制,總樓面面積上限則放寬至12,000 平方米或按地契內的最高樓面面積的10%,以較高者為準。局方將於本月底推出優化措施,試行3年後檢討,另擬於年內為殘疾院舍制定同類計劃。

6月底推出優化措施  試行3年

勞福局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交代最新優化措施,包括將放寬每幅用地獲豁免地價的合資格安老院舍數目和總樓面面積上限,由現時只限一間不超過5,400平方米的安老院舍,改為不設安老院舍數目限制,總樓面面積上限放寬至12,000 平方米或按地契內的最高樓面面積的10%,以較高者為準。

勞福局表明,將在6月底推出優化措施,試行3年再作檢討。政府亦將在年內推出為殘疾人士院舍制訂的同類計畫,以鼓勵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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