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1.45億撥款更換港島交通燈 有議員質疑臨時交通安排費用過高

政府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一筆過1.45億元撥款,以更換港島區區域交通控制系統的交通燈控制器和購置附屬設備。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今午(2日)在財委會匯報委員會討論結果時表示,委員普遍認為政府未有作全面解說及提供資料,未能讓委員了解此項目,如何為將來智能交通提供基礎,亦有委員批評政府是「斬件式」提交撥款申請,質疑此做法是否最佳使用公帑的方式。項目最終在不記名情況下,獲得在席大比數議員支持通過。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資料圖片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資料圖片

 

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關注當局仍有69盞交通燈未換控制器,將來是否趕及最新科技。資料圖片
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關注當局仍有69盞交通燈未換控制器,將來是否趕及最新科技。資料圖片

 

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表示,當局指在交通燈控制器更換期間的臨時交通安排,涉款2,754萬元,更換324盞交通燈,即約8萬多元一盞,不明白臨時交通安排如何產生這麼大的費用。他更關注,當局仍有69盞燈未換控制器,將來能否追趕最新科技,做到智慧城市。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回應稱,要更換的324盞交通燈控制器已老化,過去數年故障次數有明顯增加,當局認為亦是一個契機可安裝路由器,為交通燈接收信號,預計下月將就推行實時交通燈自動調節系統,諮詢交通事務委員會,隨即會再申請撥款,預計於年底至明年初實施。

運輸署:新控制器可用15年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何偉基稱,工程需在300多個地點推行,故有一定的臨時交通安排,導致有一定的使費,而新的控制器使用年期約15年,今次更換後亦要15、16年後才再更新。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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