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科企分享廣告收益 法案成功闖關州眾議院

屋崙州眾議員威克斯法案通過州眾院,同僚上前道賀。美聯社

本報訊

擬規定Meta和谷歌等大型科企向媒體機構繳付新聞使用費用的AB886法案,周四(1日)在兩黨支持下獲州眾院通過,掃除另一個重要障礙,現已交予州參院審議。

這是州議會兩院本周趕及周五(2日)法案通過限期前通過的數百份法案之一。這份名為《加州新聞業保護法》(California Journalism Preservation Act)的法案規定,谷歌和Meta等科企需與加州媒體公司分享由新聞和其他報道內容所產生的廣告收益,金額將透過仲裁決定。法案又規定,最少七成收入需用於新聞工作者的工資。

提案的民主黨州眾議員威克斯(Buffy Wicks)認為,不少媒體的廣告收益在數碼時代暴跌後,這些款項將有助地方媒體機構生存。她補充,加州過去十年失去逾100間新聞機構。

法案獲新聞媒體聯盟(News Media Alliance)和包括《洛杉磯時報》在內的美西媒體協會(Media Guild of the West)支持。

加州勞工聯盟(California Labor Federation)周四加入支持法案,法案透過「平衡出版商與社交媒體網站的競爭環境」保護新聞工作職位。

持有臉書和Instagram的Meta則威脅一旦法案成為法律後,就會將其平台上所有新聞內容下架。當美國國會和加拿大政府早前曾試圖通過類似法案幫助地方新聞時,Meta也作出同樣威脅。Meta又批評,加州的法案將創造「黑箱基金」,恐惠及外州連鎖集團和對沖基金。

威克斯形容Meta的聲明是「虛張聲勢」,批評這些公司「賺取大量金錢,但我們全州的新聞機構卻一直倒閉」。

谷歌迄今尚無任何回應。

代表全國逾450間獨立新聞組織的「地方獨立網上新聞出版商」(LION Publishers)等法案反對組織則擔心,法案只會形成更多「標題黨」吸引讀者目光。但無黨派的州議會分析辦公室(LAO)提到,有人認為法案違反第一修正案是過慮。

民主黨州眾議員村土康郎(Al Muratsuchi)則呼籲威克斯,繼續與地方新聞機構合作,以確保小型和少數族裔營運的新聞組織不會被忽略。威克斯則說,她會致力解決這方面憂慮。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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