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貴州查教師溺亡遭圍毆 涉案人竟是3警已被拘 鎮長提名免職

內地記者李賢誠於5月30日在貴州畢節市織金縣追蹤採訪「教師意外溺亡」事件時,遭3名不明身分人士圍毆打傷。在畢節市政府追查下,揭發打人者竟是當地執法人員,包括織金縣公安局馬場派出所副所長熊某,以及2名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3人已被拘留;而負有領導責任的馬場鎮黨委副書記彭某,亦被提名免去其馬場鎮鎮長職務。

《大河報》報道,織金縣馬場鎮布底小學6名教師4月13日在當地河灘撿鵝卵石時,遇到上游引子渡水電站放水,其中2人被水沖走不幸溺亡。遇難者家屬事後表示,是學校為迎接上級領導檢查才安排老師撿石頭,但校方卻稱撿石頭是教師個人行為。

為追查事件,《極目新聞》記者李賢誠前日到涉事水電站採訪,不料途中遭遇一輛麵包車攔路。車上坐着3名二三十歲、身穿黑衣的男子,記者剛一下車,對方就不由分說開口罵人,還用拳頭狂毆記者頭部和嘴角。記者被打到頭皮血腫、多處挫傷,身上眼鏡、手機、行李等也被砸壞。

事隔2日,6月1日淩晨,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於涉極目新聞記者治安案件調查處置情況的通報》,指已把涉案3人拘捕,且爆出打人者竟是派出所高官。

記者被打至手指骨折。
記者被打至手指骨折。

 

 

 

通報指,2023年5月30日18時22分,織金縣公安局貓場派出所接極目新聞記者李某某報警稱,其在織金縣引子渡水電站被打。接警後,貓場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趕赴現場,並在貓場鎮沙壩村茅草壩組找到報警人,初步核實情況後,將李某某送醫檢查,經織金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多發性軟組織挫傷。

經查,5月30日,李某某在織金縣貓場鎮沙壩村發現一車輛跟隨,遂用手機對跟隨車輛進行拍攝,後下車找跟隨車輛上的熊某等人了解情況。車上熊某(織金縣公安局馬場派出所副所長)、李某(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陶某(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3人隨即下車,在阻止李某某繼續拍攝過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處軟組織挫傷(經第三方鑒定為輕微傷),致使李某某手機、眼鏡等物品遭損壞。

通報交代,公安機關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四十九條、第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依法對熊某、陶某處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經織金縣委研究決定,免去負有領導責任的彭某某馬場鎮黨委副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其馬場鎮鎮長職務;經織金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熊某馬場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已將其調離公安系統);經馬場鎮黨委研究決定,對李某、陶某予以解聘處理。

最後,通報中寫道:「此次事件,教訓極為深刻,暴露出少數公職人員法治意識淡漠等突出問題,嚴重傷害了媒體朋友,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我們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並向記者本人致歉,向新聞媒體致歉,向社會各界致歉!我們將痛定思痛,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幹部隊伍教育管理,以實際行動感謝和回饋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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