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青年委員自薦計劃招募工作展開 含多個範疇包括基本法推廣(附詳細名單)

政府今日(5月30日)開始公開招募青年參與第六期「青年委員自薦計劃」(「自薦計劃」),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9日。今輪計劃涵蓋20個委員會,包括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以及多個與「十四五」規劃相關範疇的委員會。

​第六期青年委員自薦計劃招募工作展開。(資料圖片)
​第六期青年委員自薦計劃招募工作展開。(資料圖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發言人說:「『自薦計劃』是《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和《青年發展藍圖》所提及的青年發展重點措施之一。為吸納更多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加強他們與政府的互動互信,我們正進一步擴大『自薦計劃』,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將參與計劃的諮詢委員會數目,由現時60多個翻兩倍至不少於180個,發揮作為人才『孵化器』的作用。目前,青年透過『自薦計劃』,直接或間接獲委任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職位約510個。諮詢及法定組織青年成員的整體比例,亦已從2017年年底的7.8%,上升至2022年底的16.1%。」

發言人續說:「是次參與委員會的數目由第五期的15個增加至20個,涵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有關香港作為『八大中心』當中多個定位,包括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航空樞紐,以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在籌備第六期『自薦計劃』的過程中,我們與相關政策局/部門商討,研究開放相關政策範疇的委員會讓青年自薦參與,讓他們進一步認識香港在國家整體發展的定位,為香港未來發展作出貢獻。」
 
「自薦計劃」過去六次招募(即「青年委員自薦試行計劃」及第一至五期「自薦計劃」)共接獲逾8,200份申請。獲委任的委員名單已上載於民青局網頁。

「自薦計劃」過去六次招募共接獲逾8,200份申請。(資料圖片)
「自薦計劃」過去六次招募共接獲逾8,200份申請。(資料圖片)

 

第六期「自薦計劃」現正接受申請。參與第六期「自薦計劃」的20個委員會分別是:

 (一)人力培訓三方專責小組(航空)
(二)人力資源規劃委員會
(三)工業貿易諮詢委員會
(四)仲裁推廣諮詢委員會
(五)企業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
(六)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
(七)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
(八)兒童事務委員會
(九)食物及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
(十)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督導委員會
(十一)促進母乳餵哺委員會
(十二)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理事會
(十三)香港船隊運作諮詢委員會
(十四)統計諮詢委員會
(十五)康復諮詢委員會
(十六)郵票設計諮詢委員會
(十七)粵劇發展基金顧問委員會
(十八)碳中和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轄下青年及公眾教育工作小組
(十九)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評審委員會
(二十)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發言人續說:「我們鼓勵於2023年6月29日(即申請截止日期)年齡介乎18至35歲,並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申請第六期『自薦計劃』。」
 
民青局已成立招募委員會,負責監督「自薦計劃」的推行情況。招募委員會成員包括民青局局長、青年發展委員會副主席、上述20個委員會的非官方主席或委員,以及相關政策局/部門的代表。招募委員會下設評審小組,分別負責處理相關委員會所收到的申請。評審小組會舉行面試,以審視相關的申請。

評審小組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符合以下三項條件:誠心為社會服務、對有關政策範疇有一定認識,以及具備良好分析和溝通能力。在用人唯才的原則下,政府希望透過「自薦計劃」招募誠心為社會服務、能對相關委員會作出貢獻的青年,推薦給相關委員會所屬的政策局/部門考慮委任。每個委員會的委任名額為兩名。視乎實際申請數目及評審進度,招募評審工作將於2023年第四季完成。
 
第六期「自薦計劃」的申請表和詳情已經上載於民青局網頁。填寫申請表時,申請人須以文字(不多於600字)或影片/錄音(不長於三分鐘),以中文或英文闡述自己為何適合獲委任為所選委員會的委員。申請表可透過網上申請系統、郵寄或親身送遞的方式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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